晋宁区河湖“清四乱”集中整治28项问题

15.08.2019  10:21

晋宁东大河湿地。 都市时报记者孟祝斌摄

晋宁区晋城镇梁王村一片湿地内,几只白鹭正在田间自由地觅食,“水越来越清,天气好时,还经常看到画眉、斑鸠等在枝头嬉戏。”一位村民说。离着湿地不远处,是晋宁区集中“清四乱”拆除的乱建违规建筑,今后,这里将和一旁的湿地一起,恢复成湿地生态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针对全区河湖存在的“四乱”即乱占、乱堆、乱采、乱建问题,晋宁区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整治,集中完成清理整改28项问题,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

提高农户认识确保整治成效

位于梁王村的一处乱建房屋,由于该农户对“四退三环”补偿方案及标准存意见拒绝退出,导致沟通工作进展缓慢,违规乱建房屋也一直从2009年拖延至今年,成为本次“清四乱”专项行动中的老大难问题。去年底以来,晋城镇滇管所等联合到梁王村委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先后多次与该农户进行协商,今年5月6日,与该农户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款项已兑付至农户,该违建房屋也于今年6月15日完成了拆除工作。

“‘清四乱’整治过程中,前期最大的阻力源于群众的认识不足。”晋城镇副镇长陈兴洪说,由于辖区内人均耕地面积较少、产值较高,农民对土地的重视度也加大了清理整治的难度。为了做通群众的思想工作,工作组多次深入农户家中,向农户宣讲依法整治的方针政策,并向农户传递滇池保护治理的可持续发展思路,“经过前期工作,农民的思想认识得到提高,也让集中整治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在上蒜镇,针对部分村民硬化占用停车、少量蔬菜种植现象的“乱占”问题,辖区各部门联合集中对湿地复耕复种现象进行整治,铲除复耕复种面积约5亩,通过宣传教育,村民也对滇池治理清理“四乱”有了理解和支持;而昆阳街道堡孜村委会东大河湖畔晋园段,沿河堤有农户开荒种菜的“乱占”问题,去年9月16日,昆阳街道组织人员对湖畔晋园段农户复耕复种问题进行清理铲除。10月份,集中完成河道补绿工作,共种植雪松、绿果茶、红豆杉等植物2.04亩,极大地改善了河道绿化和周边环境卫生……

长效管护强化滇池保护效果

晋宁区河(湖)长制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王汝邦介绍,近年来,晋宁区全面建成“三级河长、四级治理”体系,构建了段、片、点、面的网格化管理机制,让河(湖)长制落实到位,“在落实过程中,晋宁区坚持长效管护、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并采取‘市民河长’机制发动群众监督,也巩固了前期治理成效。”他表示,此轮“清四乱”集中整治,通过各部门协同作战,也夯实了治理基础。

作为上蒜镇河泊村段的“市民河长”,每周定期巡查河道、监督管护滇池沿线环境,也是李凤生这几年生活中的日常。“作为一名滇池边上土生土长的昆明人,看到滇池这几年越来越清澈,我从心里面感到欣慰。”他说,生活在滇池边上,滇池水环境好了,他们也是最直接的受益者,也愿意一直参与到保护滇池的工作中来。

王汝邦介绍,除了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市民河长”社会监督,晋宁区还和各村级单位签订直接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滇池保护作为年终考核与各责任人直接挂钩,进一步强化了整治、保护效果,“通过深入落实河长制,全区各河(湖)水质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他表示,下一步,晋宁区还将考虑把滇池保护纳入沿线村委会的村规民约中,增强群众的保护自觉性。

晋宁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轮集中“清四乱”为契机,继续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同时强化滇池保护治理在群众中的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努力在全区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昆明日报 记者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