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环保部门做好环评审批服务,促进经济发展
昭通市环保部门做好环评审批服务,促进经济发展
重大项目建立审批台账
编者按
目前,越来越多的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到市、县一级。对于地方环保部门来讲,如何确保既审批提速又切实把关,成为一项重要课题。云南省昭通市积极创新,在确保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前提下,采取清单式管理方式努力压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限、提高服务质量,经验值得借鉴。
◆本报记者蒋朝晖
今年以来,云南省昭通市环保局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前提下,坚持提前介入、上门服务、限时办理,压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限、提高服务质量。目前,昭通市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分别由60天、30天、15天缩短为20个、10个、1个工作日。
昭通市市长张纪华先后两次作出批示,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学习市环保局提升环评服务质量、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做法。
摸清底数,分解任务
从4月22日开始,昭通市环保局局长张顺民、局党委专职副书记田敏分别带队深入全市11个县(区),专题调研云南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和昭通市100项重大建设项目落地中的环评审批服务情况。
在实地走访逐一摸清底数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张顺民在盐津县就加快环评审批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提出“共同跑、不用跑、指导好”承诺(省环保厅和环境保护部审批的项目共同跑、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不用跑、县区审批的项目指导好)。
昭通市环保局环评科科长张宁介绍说,昭通市环保局今年5月推出3项创新措施:一是建立台账。市环保局逐一梳理云南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和昭通市100项重大建设项目,将项目分解到各县区,建立联动机制,市环保局与县区一起联动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倒排时间。要求县区环保局按时限跟市环保局对接、汇报,将项目审批进展情况掌握清楚。三是定期汇报。县区环保局以表格和清单形式,每月报送一次涉及环评审批的具体项目、项目审批进度,市环保局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上报。
今年6月,昭通市环保局出台了《加强服务促进发展的工作意见》,成立了市环保局2014年市列100项重大项目环评工作督导组,由局领导牵头,对重大项目环评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将责任分别落实到各位局领导。
列出清单,现场办公
今年5月起,昭通市环保局建立了全市100项重大建设项目台账,对未审批的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并逐月上报市委、市政府。
记者从昭通市环保局上报的一份截至6月30日环境影响评价未审批情况材料中看到,6月审批情况、未审批项目的情况(包括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厅、市和县区未审批项目情况3部分)、采取的措施和服务环评审批情况等一清二楚。材料中还附有一份《昭通市2014年100项重大建设项目环评未审批清单》。
昭通市环保局坚持上门服务,坚持标准,规范程序,除法定工时缩减外,审批、报批程序不减,审批报告表和报告书质量不减。
张顺民说,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中,要求全市环保系统树牢问题意识,及时发现并认真分析问题,逐项逐条提出解决办法。采取现场办公、巡回审批、协调解决等方式,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研究,一家企业一家企业地分析,逐个逐户地把问题解决好。
据了解,在昭通市环保局6月未完成环评审批的15个工业项目中,仅镇雄县就占了6个。6月25日~26日,张顺民带领市环保局环评行政审批和技术把关科室负责人前往镇雄县,针对6个工业项目召开环评审批现场办公会。张顺民亲自打电话通知项目业主到场开展面对面服务。
现场办公时,6个项目业主只有1个到场。工作组在与镇雄县政府、工业园区、县环保局、县招商局等相关单位座谈后发现,这6个项目中只有一个已完成选址,正在编制环评材料;有两个项目已注册,尚未开展环评;1个未开展环评等前期工作;两个项目因市场和资源因素还未落实。
张宁告诉记者,这次现场办公不仅让环保部门发现了真实情况,还让县区政府、企业更加了解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相关标准、要求和流程,消除了对环评审批工作的一些误解。
企业叫好,政府认可
据了解,只要符合产业政策、审批要求、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程序,昭通市环保部门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没有出现市县(区)拖着不办的情况。同时,个别上报项目不实、不可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被调整优化。
昭通市环保局积极主动开展环评审批工作,不仅受到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的欢迎,还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6月14日,张纪华就《昭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加强服务促进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作出批示。同时提出要求,学习环保局的做法,切实转变作风,主动履行职责,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环评中,昭通市各项工作得到云南省环保厅的大力支持。仅在7月,云南省环保厅就连续4次为昭通市安排时间,召开项目技术评估会,审批节奏大大加快。
截至8月31日,云南省“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中涉及昭通市的20个项目,已完成环评批复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