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健全公务员选拔机制 促进基层人才合理流动

14.01.2015  14:41

              2014年10月至12月,昭通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组织了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最终确定了4名拟遴选人员。此次遴选工作组织严密,程序规范,进一步促进了基层公务员正向流动,健全了昭通市公务员选拔任用方式,推动了我市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首先,领导高度重视,突出部门协调性。 是市人社局、市公务员超前谋划,高度重视此次工作。2013年底出台了《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及时成立遴选工作领导组,共同研究确定遴选方案。 是多部门共同协作。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单位涉及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考试中心、市纪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保密局、实验中学等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了遴选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 各遴选单位积极参与。各遴选单位一把手多次亲自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碰头会议,并严格按照会议精神执行;各单位党组集体讨论决策各环节结果,并主动邀请纪委人员监督。

    其次,规范操作程序,突出选拔公平性。整个遴选过程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程序组织实施,从发布简章到资格复审、面试考官抽调、考场设置和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 均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一是科学设置岗位,所有岗位专业只能限制到二级目录,一律不得限制到具体专业,给更多基层人员赢得报考机会。二是严格执行开考比例, 除特殊岗位外其余所有岗位均需达到1:5的开考比例。三是笔试、面试工作和事业单位选调工作相结 合,不但节约了工作成本,也更能体现各岗位的专业性,整个组织更加严谨和规范。四是加强管理和服务,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积极做好遴选工作的组织和服务, 加强遴选单位的沟通和指导,及时发布相关公告,接受纪委和社会监督。

    再次,用人单位设置评价方案,突出用人自主性。为了体现遴选单位系统和岗位的不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定经历业绩评价方案与公告一起发布,通过评价方案的设置让拟遴选人员更加匹配岗位,也使得此次遴选工作更加灵活,遴选单位用人更加自主。

    2014年昭通市直机关公开遴选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7家单位参与,设置了14个岗位,拟遴选26人,全市有105人报名参加,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了10个岗位,经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经历业绩评价、考察、公示等环节,目前4名拟遴选人员已进入调任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