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政策措施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9.12.2014  02:14

8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116号)(以下简称《通知》),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对照《通知》所列34个问题,印发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逐条对照,认真整改。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面督查整改情况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175号)要求,现将我市整改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编办和县区人民政府牵头,进行了全面整改落实。按照云南省“一办法、三标准”和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要求,结合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严格把好“审核、承接、清理”三道关口,围绕“接、放、管”三大重点开展工作。出台了事中事后监督办法和配套措施,采取“培训指导、跟踪督查、评估问效”工作措施,全面加强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0项(其中取消1项、下放到县区实施8项、调整实施机关1项),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76项;分别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7项和154项。

二、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周期长、前期工作推进慢。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交运局、水利局、铁建办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简了申报材料、简化了审批程序、实行了限时办结,对重大项目采取集中审批、巡回审批和现场办公制度。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第11号令),凡是核准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实行核准制,按权限核准;凡是核准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按属地原则备案。下发了《关于印发昭通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昭政办发〔2014〕65号),积极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结合成贵铁路沿线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征地拆迁政策,明确了临时用地、企事业单位迁改、三电迁改工作中的路地责任。切实解决水利项目推进难,通过进一步加大协调、沟通力度,争取上级在用地、环评、矿压、移民等前置条件方面给予支持,及时督促业主方和设计单位,严卡时间节点,尽早完成各项专题报告,及时提交省级部门审批,以此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三、吸引民间投资配套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由市发改委、工信委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引导民间投资政策,积极创新重大项目投融资模式,稳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 一是创新投融资方式。 简化民间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程序,以“一路一策”、“一库一策”、“一项目一策”的模式,采取BOT、BT、TOT、PPP等方式建设交通、水利、市政、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项目。 二是稳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认真落实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积极落实民间投资36条及42项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和服务体系,加强了财税扶持和融资支持,营造了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优化民间资本投资环境。 简化了民间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减少了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审批部门、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等,为民间资本投资社会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 四是强化民间投资监测。 加强民间投资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深入分析民间投资的分布特征、行业结构变动等情况,科学判断民间投资发展趋势,及时查找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问题和障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四、部分地方新开工项目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由市发改委、财政局、人行昭通市中心支行、昭通银监分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进一步加快重点投资项目的开工、落地。 一是建立完善管理机制。 新开工项目实行滚动管理,11县区建立了新开工项目滚动推进台账,将全年计划新开工项目开工时间明确到月,明确责任部门,确保每月有一批新开工项目开工。建立了市政府领导包保分管行业、联系县区经济工作制度、市政府现场办公制度和全面督导工作机制,针对重大项目推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由主要领导或相关领导召开专题现场办公会议,现场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促进重大项目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补助力度。 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市级财政加大资金拨付力度,及时下达市本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通过争取贷款贴息资金,争取到位省内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资金1077万元。 三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参加银行合作,充分运用银团等方式,确保重点项目和新开工项目资金需求,缓解了项目融资难等问题,推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四是调整优化信贷结构。 进一步加大对新型优势产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支持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压缩高耗能行业贷款。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扭转了上半年投资下滑、开工率不足的被动局面,省级“三个一百”重点新开工项目2项,1—11月已开工2项,开工率100%;全市下半年计划新开工项目132项,截止11月底已开工44项。

五、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投资仍存在较大缺口。

整改落实情况: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千方百计筹措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在预算安排上向水利项目倾斜。 一是做细实施方案。 由各县区对年度饮水安全工程进行详细勘测,根据水源情况,打破乡、村界限,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将工程规模尽量做到集约化、规模化,以降低人均投资。 二是实行资金总控。 县区根据实际需要将人均投资低的工程所节约资金,调配到人均投资较高的工程使用,以弥补其资金不足,确保年度所有工程建设任务完成。 三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突出围绕重点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干支渠防渗、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等项目筹措资金,截止2014年12月4日,共筹集水利建设资金8.76亿元。 四是严格落实四制。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和签订责任书,经审计部门审计和工程验收后,未完成任务的不验收,决不允许变更设计标准,降低建设标准。

六、部分地方棚户区改造开工率较低。

整改落实情况:由市住建局、发改委、农业局、林业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政府搭建平台,合理控制价格,落实安置住房筹集任务,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一是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决策部署,突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坚持通过棚户区改造有效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 二是高位推动项目建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提高项目开工率。 突出抓前期、抓开工、抓进度、抓竣工,全市2014年15550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昭阳区12900户、绥江县2000户、水富县650户)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100%。

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仍然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由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突破融资瓶颈。 一是加强融资平台建设。 大力推进融资平台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市开发投资公司、交通投资公司、城市建设开发投资公司等融资平台作用,采取盘活城市有形和无形资产、收费权抵押、外资入股、债券融资等多种方式,吸纳各种资金参与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力破解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压力。 二是推行公私合营模式。 昭阳区2014年12900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全部委托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融资合作开发,该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评审,总投资规模约150亿元。 三是确保政府投入。 对有专项资金支持的垃圾处理、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项目,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向上级汇报衔接,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市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 四是强化招商引资。 按照《昭通市鼓励外来投资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进一步降低社会资金进入城市建设领域的门槛,放宽准入条件,明确税收、土地等相关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自盈利之日起,3年内给予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奖励;对外来企业投资市政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兴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所需的土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等相关优惠政策。 五是强化资金筹措。 截至11月底,共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7.83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等项目建设。

八、信息消费发展仍面临一些制约因素。

整改落实情况:由市工信委、发改委、文体新闻出版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采取综合措施,积极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 一是提高网络质量。 加大对宽带建设的投入,扩大宽带覆盖范围,全市宽带总出口达120G,城区光缆建设覆盖率100%、带宽 100M,乡镇光缆建设覆盖率100%、带宽10M,行政村宽带覆盖率41.6%、带宽8M,自然村宽带覆盖率2%、带宽4M。 二是加快 4G 建设投入。 加大4G建设投入,扩大覆盖范围,建设4G基站937个,城区覆盖率100%,乡镇覆盖率100%,行政村覆盖率50%,自然村覆盖率10%。 三是完善信息安全预案。 组织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加强信息安全教育,提高有关人员网络和信息安全意识,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净网”行动、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等工作。 四是降低信息安全风险。 制订了《昭通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完善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应急管理等制度,为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九、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委、科技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强化节能减排,推动“山水昭通、森林昭通、清洁昭通”建设。 一是 制订了《昭通市2015年低碳发展工作方案》、《低碳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积极开展“云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云南省低碳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申报组织工作。目前,昭通市龙泉办事处珠泉社区已获省级“低碳试点示范社区”称号并争取到补助资金,鲁甸县、盐津县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项目得到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 二是 认真落实国家《燃煤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文件精神,以价格杠杆促进落后产能淘汰及燃煤机组环保设施改造及正常运行。 三是 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减排工作。配合相关企业争取上级支持,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项目。2013年,完成华新水泥(昭通)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得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昊龙实业白鹤滩建材有限公司、云南昊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水泥厂和镇雄县三合建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脱硝工程。2014年,组织实施了昭通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和绥江县浙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的脱硝项目。1—10月,市、县区两级环评审批项目较去年增长145%。 四是 落实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工作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公共交通清洁能源发展,推动交通领域节能减排。 五是 加强企业创新平台建设。2014年共组织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4家、省级创新型企业1家、科技“小巨人”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1家、农业科技示范园11家、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5家、优质种业基地8家、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19家。 六是 完善节能统计、监测、考核指标体系,掌握重点行业、企业能耗情况,建立规模以上重点耗能企业能耗统计制度,指导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耗限额管理。 七是 以国家“节能宣传周”、“低碳日”和“环保世纪行”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能评、环评工作有序推进,环评审批项目较去年大幅提升。

十、健康、养老服务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出台不及时或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由市发改委、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地税局、国税局、人行昭通市中心支行、昭通银监分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相继出台了《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补助和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2014年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格落实相关政策,积极推动改革,全力解决民生问题。 一是积极落实政策。 遵照国家和省关于健康、养老服务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截止11月,全市共办理52户健康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共减免税款27.64万元。 二是强化特殊人群金融服务。 成立了特殊消费者群体金融服务领导小组,制定了特殊消费者金融服务方案和工作流程,采取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网点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外公开投诉方式和电话,指定专人做好特殊消费者投诉工作,规定投诉处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打通了金融服务特殊人群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出台了《昭通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启动了昭阳区、威信县、永善县、绥江县等4县区试点工作,市、县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试点率达到55%。 四是大力发展非公医疗机构。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与《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进行现场审核评查,依法加大对民营医院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行医、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一、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需加快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由市发改委、工信委、文体新闻出版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结合行业和县区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和措施,将文化产业列入我市战略性产业重点扶持,努力实现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抓特色节庆会展。 积极组织市内相关文化企业参加“文博会”、“深博会”、“西博会”,认真总结 “石博会”成功经验,成功筹办了“中国·水富金沙江奇石艺术博览会”。 二是全面推进重点文化项目建设。 加快“镇雄水晶文化创意园”、“中国水富文化商品博览交易城”等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建立了重点项目督导长效机制。 三是完善文化产业管理办法。 在多次调研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初步制定《昭通市微电影奖励办法》,待审定后即可下发试行。

十二、小微企业财税扶持政策未完全落地。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全面落实政策措施,积极加大扶持力度,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研发资金和“助保贷”资金,助推各部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一是扶持微型企业创业。 目前全市已获得省分配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指标250户(不含镇雄),省级补助资金和市级配套补助资金已经下拨到各县区。 二是落实小微企业财税扶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全面享受了税收扶持政策。截止11月,全市有918户小微企业享受免征营业税政策,有1310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有180户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是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系统自动监控,共有561户小微企业享受了这一政策。

十三、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较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金融办、人行昭通市中心支行、昭通银监分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和中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效率明显提升。 一是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结合工业园区小微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有效释放了地方性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坚持对小微企业贷款情况按月进行通报,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落到实处。 三是深入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组织开展了第三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等活动。 四是加大收费整治力度。 针对个别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业务时违规收取费用的问题,已对相关机构进行经济处罚,并责令对机构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和记过处分。

十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有待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由市金融办、人行昭通市中心支行、昭通银监分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积极督促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探索发展农业产业链融资,加强银保合作和抵押担保创新。强化对粮食生产发展的信贷投入,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支持“8+2”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 一是 推进惠农支付点工作,不断丰富和提升创新型农村金融产品的种类和服务面,推出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农户联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涉农企业小企业联保贷款等二十种信贷创新品种,不断推动“三权三证”抵押贷款工作的开展。 二是 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召开了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同时加大民间借贷监测,定期上报监测情况。 三是 为支农服务腾出资金、留出规模,加大对特色农业、特色种养殖业、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粮食生产发展的信贷投入,加大对农业专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十五、局部地区和领域金融风险上升。

整改落实情况:由市金融办、人行昭通市中心支行、昭通银监分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强化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防控工作,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不良贷款防控预警机制,降低金融风险。 一是 针对局部地区金融风险和企业间相互担保、连环担保、交叉担保等问题,以县为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90户重点贷款企业和10户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了解其贷款情况和资金动态,按月统计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投向。 二是 持续加强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严格按照银监会新增平台贷款投向规定,对全市16家平台公司的贷款锁定存量风险,管住增量风险,做到降旧控新,逐步化解。 三是 密切监测房地产贷款风险,按季度对房地产贷款风险进行分析,动态跟踪销售不畅的房企资金状况,适时掌握辖内房地产行业贷款风险的变化和发展趋势,做好风险防范与缓释工作。 四是 关注煤炭行业贷款风险,按照省政府关于煤炭产业“整合重组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顿关闭一批”的方案,密切跟踪煤炭转型升级方案落实情况,对涉及整合重组、改造升级特别是直接关闭的贷款客户,“一户一策”保全资产。 五是 防范和化解不良贷款风险,严格贷款分类,真实反应贷款质量,充分揭示信贷风险,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客户的动态监测和风险排查,发现潜在风险,提前介入,做好预案,降低损失。

十六、部分贸易便利化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或打折扣。

整改落实情况:由市商务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质监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相关政策落实。 一是认真贯彻贸易便利化政策。 深入开展“蹲企服务”大活动,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商企业和走出去企业进行宣传辅导。 二是严格执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相关政策。 凡符合政策要求,提供单证、信息齐全的企业,坚持即到即办,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截至11月底,为7户出口企业审核审批办理了出口退(免)税。 三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免收2014年度出口商品法检费用、减少出口法检商品种类情况。 四是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全市有3家进出口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

十七、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仍有待强化。

整改落实情况:由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地税局、国税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完善机制,积极引导,强化措施,推动企业技术改革创新。 一是 积极争取中小企业技改专项资金帮助中小企业技改转型,围绕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制药、新型建材等优势产业,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了一批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升级。 二是 全力做好中小企业国家、省有关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服务性平台建设及重点行业准入管理等方面的产业政策宣传、服务和引导工作,帮助企业加快推进技改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 三是 做好中小企业服务型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争取申报工作,对全市中小企业新上项目全程服务。 四是 加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以企业为主体,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开展市级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个省级技术中心,5个市级技术中心。 五是 做好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查和监管工作,发挥专项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撬动更多的银行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企业技改。 六是 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税收优惠作用,对重点行业、特色产业、重要企业开展个性化政策辅导,使符合条件企业能及时全面享受税收优惠。 七是 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提升企业整体实力及带动发展的能力。

十八、扶贫任务仍较艰巨。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扶贫办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加大筹措力度,强化资金投入和监管,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一是加强领导。 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研究方案,制定措施,并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措施。 在之前制定《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15年)》、《乌蒙山片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产业扶贫规划》,分别得到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正式批复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扶贫开发整乡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是加大投入。 今年1—10月,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扶贫资金5.47亿元,市级财政资金849万元。专项扶贫投入创历史新高。 四是开展社会帮扶。 制定出台了《昭通市“千村帮扶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昭通市“千村帮扶行动计划”考核办法》,以贫困行政村为工作平台,以特困自然村寨为重点,开展“千村帮扶行动计划”,从2015年开始,将1000个贫困村分解落实到各级挂钩帮扶单位,每两年一轮,每轮350个左右,用6年时间,实现贫困村帮扶全覆盖。通过定点挂钩帮扶,大力提高最贫困区域和最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到2020年,力争实现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三基本”的总体目标。 五是强化学习培训。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百千万新型农民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宗旨,以解决谁来种地为重点,以培养现代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目标,深入实施百名农村经济发展领军人才、千名农民创业致富模范、万名技能农民培养工程,造就一批新型农民创业者,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一批懂技术的技能型农民,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目前,已培养了25名农村经济发展领军人才、274名农民创业致富模范和2000余名技能农民。

十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面临困难。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人行昭通市中心支行、昭通银监分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积极落实就业政策,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最大限度缓解就业压力。 一是 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定期召开协调会,明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只要符合条件,一律减少资料报送,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二是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三是 积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各项工作,对妇女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贷免扶补等重点对象督促经办金融机构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减少审批环节、加快放宽速度,尽全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截至10月底,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余额7.71亿元,共发放7348笔。截至11月底,发放大学生就业创业贷款239笔、金额1635万元。

二十、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由市民政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强化政策支撑、机制衔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 出台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及操作规程,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畅通城乡居民的参与渠道,做到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健全“四项机制”(即:规范低保管理机制、经济核对机制、工作监管机制、宣传长效机制); 二是 推广镇雄县社会救助方面的好经验和绥江县移民社区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好做法,认真对待群众诉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 全面建立了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核对机制,镇雄、彝良、大关、水富、鲁甸、巧家、绥江已批复成立县居民家庭核对中心,其他县区正在积极争取中; 四是 及时开展了对城乡低保专项排查和清理。截止11月,复核城市低保对象119567人,退出3442人;复核农村低保对象491679人,退出12946人。

二十一、财政预算公开需进一步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财政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 一是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14〕194号)要求,制定了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一系列制度性文件,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坚持标准化的填报模式、统一的口径要求,确保预算信息及时、准确披露; 二是 成立了财政预算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预算信息工作的领导,按要求统一公开; 三是 召开了昭通市财政信息公开培训会,明确了全市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及工作要求。2014年6月16日、9月30日,市本级83家一级预算单位95家二级预算单位,11县区本级810家一级预算部门、566家二级预算部门(除涉密部门外)以及全市144个乡(镇、办事处)分别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部门门户网站全面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二十二、专项转移支付清理规范工作需继续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财政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加大清理力度,强化资金导向,明确资金使用渠道。 一是 根据国家和省级对专项资金的设立、分配、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的要求,加快推进专项转移支付的清理规范工作; 二是 市本级专项转移支付主要集中在农林水、教育、卫生等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竞争性领域基本无投入。

二十三、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项目进度慢。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财政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全面清理,督促落实。 一是 对政府性基金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范围包括: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政府住房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彩票公益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13个方面。 二是 按照有关基金项目进行审批、清理、归并及取消的文件精神,督促县区全面落实。 三是 我市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的通知》(云财综〔2013〕33号),政府性基金均在的目录范围内,没有自行设立过任何基金项目。

二十四、公积金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住建局、财政局,人行昭通市中心支行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进一步简化程序,规范管理。 一是 在执行缴存、提取、使用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确保各环节政策口径一致。 二是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竭尽全力的为缴存人服好务,先后制定了《公积金从业人员行为准则》、《服务礼仪标准》等文件,为改善缴存人办事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奠定了基础,进一步简化了提取、贷款所需资料,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 三是 坚持“以稽核促规范、以监察保安全”的原则,对全市11县区分中心进行全面常规稽核检查,采取业务档案笔笔过目的检查方式,保证资金的合规与安全,2014年共检查贷款3469笔,检查提取13140人次,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骗提骗贷现象,资金运营安全。

二十五、一些地方尚未出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配套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工商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落实政策措施,创新服务,有序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一是 认真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对公司登记(除法定明确的27类企业)全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二是 对公布项目未明确要求在工商登记中实行前置的经营项目全部实行先照后证,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对企业名称申报全部实行网上登记自助,全面执行停止企业年检工作。 三是 坚持“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服务方法、注重宣传引导,全市工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截止10月底,全市工商登记窗口共办理新设立企业1712户(其中内资46户,私营1666户),新设立企业从业人数341597,是去年同期的208%、215%。

二十六、一些地方化解过剩产能面临困难。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发改委、工信委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努力化解产能过剩。 一是 按照国家、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产能过剩行业进行清查,经查涉及产能严重过剩的仅有水泥行业,按照省发改、工信部门要求,帮助昭通水泥企业完成技改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目前有7户水泥企业完成生产线技改,4户水泥企业淘汰关闭,2户水泥企业列入淘汰范围,争取在“十二五”末完成淘汰。 二是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强化政策引导和措施落实,妥善解决职工安置、银行债务、民间借贷、承包纠纷等复杂问题。 三是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第9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1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第21号令)相关规定,对工业立项审批项目进行备案登记。

二十七、一些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偏慢。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发改委、中低产田地改造办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明确技术标准,推动高标准规划建设,我市将在省级相关规划出台后,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 严格按照省级规划,加强与省级相关规划部门的对接,严格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将省级规划明确给州市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区,指导县区编制好实施方案。 二是 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推动项目有序实施。

二十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机制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水利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强化经费保障,完善调水机制,增强供水能力和提高供水质量。 一是 加大优惠扶持力度,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采取优惠电价政策,按照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收费,减轻工程经营和农民用水负担。同时对用地、税收等有关税费收取实行减免政策。 二是 建立健全水质检测服务体系,我市大部分县已计划建设水质监测中心,部分县区采取指定或委托有相应检测资格的单位进行水质监测工作。 三是 落实水质检测责任,卫生部门承担水质化验和水质监测任务, 坚持对供水工程水质进行定期抽查,并优惠或免收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式工程的水质检测费用。

二十九、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需进一步推动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进一步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 一是 坚持以“政府主导、县域推进、统筹城乡、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教师素质、规范办学行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是 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改革。制定了《关于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全面取消小升初入学考试,坚决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将昭通市一中、市实验中学、昭阳区一中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下达到薄弱学校。强化昭通一中凤池分校初中招生管理,实行指标控制、多校划片、择优录取,招生名额按比例均衡分配到昭通中心城区各小学,由学校择优推荐入学,有效化解了择校热难题,促进 “薄弱学校”发展。 三是 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长效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学校之间的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全市城乡教育和谐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到2020年,全市11个县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总目标。 四是 市教育局与中国电信昭通分公司、中国移动昭通分公司、中国联通昭通分公司共同签署了《昭通市教育信息化应用平台合作协议》,进一步实现资源的互联互通,最大限度缩小了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 五是 严格按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教学工作为目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确保支教人员到位,解决农村教师资源配置结构性缺员问题。 六是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为主”的原则,建立“农转城”学生和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机制。明确了“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为主”的具体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农转城”学生和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亟需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进行整改。 一是 向省人社厅申请在昭通市职业技术学校加挂昭通市技工学校的牌子,已获得省人社厅、省发改委批复。 二是 送培训进企业,以大山包旅游集镇改造建设为契机,联合昭阳区就业局组织市职业技校培训站对大山包旅游公司员工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使培训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 三是 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等12个部门《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通知》(云财企〔2006〕285号)要求,确保“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60%以上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

三十一、部分流域和地区“三条红线”指标分解难度大。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水利局、环保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进行整改。 一是 下发了《关于确定我市县(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通知》(昭市水〔2013〕125号),确定了11县(区)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 二是 在县(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即将印发实施。进一步加大督查监管力度,对“三条红线”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并加大江河水资源费用协调力度,拟定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三条红线”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 按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要求,强化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用水定额管理、水资源有偿使用、水功能区管理等措施,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大取水、排污监管力度,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和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

三十二、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进行整改。 一是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定期研究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提出工作对策和措施。 二是 限时办结。部门之间在征求意见时,在规定时间工作日内予以回复。重点工作推进、重要问题解决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十三、一些地方和部门抓落实工作机制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由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进行整改。坚持从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千方百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建立责任机制。 将全年任务、阶段性工作和具体事务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实现任务和责任的无缝隙覆盖。对每项任务列出推进时间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 二是建立督办机制。 适时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各督查工作组赴县区开展督导,实行一线工作法,与县区一道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一线、解决在现场、解决在基层。坚持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常规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推动各方抓落实。 三是出台政策措施。 制定了《昭通市深入开展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的工作方案》,着力解决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落实不力、进度滞后,门难进、脸难看等问题,对工作疲沓、态度较差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市直各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陆续建立健全抓工作落实督查机制,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领导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三十四、一些地方和部门认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 由市直各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牵头进行整改。印发了《2014年市直部门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昭通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四个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党员干部“十不准”的通知》。突出学风、文风、会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和廉政之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抓学风,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班子和学习型干部队伍的要求,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学习、调研和培训工作。抓文风,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突出问题查摆和整改措施落实,提倡讲短话,坚持少发文,切实改变靠文件落实文件的不良状况。抓会风,坚持少开会、开短会,精简会议数量,严肃会议纪律,对违反会议纪律规定的,由市纪委、监察局查处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抓纪律作风,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作出明确规定。抓工作作风,以党员干部进农家下基层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好“四个一”活动,建档立卡到人,确保走访群众、结对帮扶、解难帮困任务落到实处;提高工作效能,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强化便民服务,完善窗口服务、流动服务、村级代办等服务形式,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抓廉政之风,在严守《廉政准则》、注重个人修养、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学习教育和整改,干部职工严守各项纪律,敢于担当、善于做事、勤于服务,保持了良好的精神状态。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昭通市 发布人:ztxxgkb
大理旅游业“更上一层楼”
文旅融合 转型升级  □ 本报记者 杨若兰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彭斌到漾濞调研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 杨印品 杨镇雄) 昨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云南省10人入选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本报讯(记者 张潇予) 根据中央文明委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9国际戒毒论坛在昆举行
傅政华阮成发郝伟出席并致辞  本报讯(记者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第8届云台会在昆开幕
共享“一带一路”机遇 深化云台融合发展 推进辐射中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