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商局2015年“春雷行动”取得好成绩

02.03.2015  18:47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个安全、美好的节日,进一步营造健康、安全的节日市场秩序,昆明市工商系统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2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5年元旦春节节日市场秩序整治“春雷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在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2月28日的“春雷行动”整治工作中,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408人/次,共出动执法车辆1677台/次;整治规范农(集)贸市场1579个/次,整治规范超市、商场、商城2170个/次,检查各类商场、市场消防安全3868户,整治规范旅游商品市场(景区、景点)439个/次,整治规范展览、展销、庙会等24个/次;查处取缔各类无照经营户(摊)480个;查处各类案件59件,罚没款33.64万元,罚没款18.58万元,其中:制售假冒伪劣案件1件,案值0.34万元;检查并校对各类计量衡器4895台/杆,现场收缴不合格衡器243台/杆。检查各类商场、市场消防安全情况,下发行政建议书21份;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1次,向市场主办单位发出《整改建议书》3份,对30余户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经营户进行了安全宣传教育和限期整改;同市场(商场)开办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71份,与消防安全重点监管经营户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109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1份;检查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点50余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登记备案展销会经营户75户;扣留涉嫌侵犯“长城”牌注册商标葡萄酒231瓶;暂扣疑似侵犯玉林泉酒瓶专用权的白酒4件(每件12瓶装);收缴违法小广告500余份、带有抽奖的奖券890张、盗版光80碟、盗版书刊24本、涉嫌商标侵权酒类25瓶、烟花500余箱/盒、其它物品10件。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32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0.6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