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云南共发生火灾116起 火灾形势稳定

26.02.2015  16:00

记者从云南消防总队获悉:2月18日至2月24日,云南省共发生火灾116起,死亡5人,受伤0人,直接财产损失157.2万元。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267起,出动车辆270辆次,出动官兵2213人次,共营救人员67人,疏散遇险和被困群众702人,抢救财产价值1277.84万元

云南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春节消防安保工作,省委书记李纪恒、省长陈豪,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孟苏铁,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曹建方,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张太原专题听取春节消防安保工作和除夕“零点”夜查行动安排部署情况汇报。李纪恒书记作出指示,要求全省各级消防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为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春节期间,各地严格按照省公安厅、总队要求,深入开展“零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行业系统及公安机关各警种,重点将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景区景点,节庆活动场所等消防安全问题突出、最不放心单位(场所)、区域纳入检查范围,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并安排警力对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重大活动举办场所进行蹲点值守,严防火灾事故。

据统计,全省春节期间共派出检查组2676个,检查单位10259个,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12366处,督促整改11862处,责令“三停”56家,临时查封35家,罚款211.8万元。

与此同时,全省消防部队全力做好执勤备战。春节期间,全省消防部队进入二级战备,实行双领导带班制和机关警力下沉,总队、支队两级机关三分之二人员值班备勤,大、中队4145名官兵坚守岗位。强化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重大节庆场所和古城古建筑、旅游景点的“六熟悉”工作,切实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等方面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为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各地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发送消防安全提示语,高频次播出消防提示、公益广告,张贴、悬挂、发放消防标语口号,结合消防监督检查和流动巡逻执勤,深入家庭、社区、学校、农村和养老院、福利院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提示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常识。春节期间,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588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29.2万余份,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53.2万余条。(完)(记者杨之辉 通讯员 詹保新 李嫒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