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星创天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17.02.2017  23:09

各州市科技局,各省级有关高校院所科技管理部门和单位:

为推动全省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科农发〔2017〕1号)精神,省科技厅 2017年将组织开展省级“星创天地”建设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按照《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建设条件组织申报。

二、申报名额

为保证申报质量,省级“星创天地”申报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具体为:辖8个(含8个)县市区以下的州市推荐申报2个,辖8个县市区以上的州市推荐申报3个。其他有关单位推荐申报不超过1个。

已被科技部或省科技厅认定的“众创空间”不得重复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新建设的“星创天地”,按照《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办法》需向省科技厅报送《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申报书》(附件1)一式六份(运营机构为企业的需提供上年度会计报表;有办公、培训场所和农业用地租赁的运营机构需提供相关租赁合同或协议;与企业、高校院所合作的需提供相关合作协议)。

省科技厅按照“星创天地”建设的有关要求,组织专家对各申报“星创天地”的建设条件、计划、目标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批准建设一批省级“星创天地”。一年后,对批准建设的建设期满或者建设目标任务已经完成省级“星创天地”,填写《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验收申请书》(附件2)一式六份,向省科技厅申请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在2016年申报并获科技部备案且建设期满或者建设目标任务已经完成的“星创天地”,直接填写《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验收申请书》(附件2)一式六份,向省科技厅申请验收。

四、申报程序

  “星创天地”建设主体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送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再报所在州(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申报。州(市)级有关单位申报的直接报州(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申报,省级有关单位申报的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省级“星创天地”申报的组织、审核工作,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申报书》和《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验收申请书》报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联系人:全 伟    郑红梅

电  话:0871-63161337

地  址:昆明市护国路28号      邮 编:65002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科技厅农村处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吴  杰

电  话:0871-63140939

 

附件:1. 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申报书(点击下载)

          2. 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验收申请书(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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