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出台行为守则 明确20个“不准”

04.03.2016  04:04

近日,云南省纪委印发了《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纪律审查工作人员行为守则》,该守则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安全纪律、保密纪律八个方面作出规范,明确了不准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和政治规矩,不准违反纪律审查工作程序,不准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刁难群众、耍特权、搞特殊,不准越权办理纪律审查事项,不准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不准违反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规定,不准泄露纪律审查工作秘密等20个不准。

记者 江枫 (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