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明确要求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
11.11.2014 18:39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日前,我厅和省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云水资源〔2014〕4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出台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云政发〔2012〕126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4个专项方案的通知〉》(云发〔2014〕14号)文件要求,推进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通知》明确了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目的、意义和基本要求,确定了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范围,提出了工作的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水利(水务)局和发改委(局)要切实把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与规划编制实施部门之间的协调,更好地发挥规划水资源论证在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要求省发改、水利部门各职能处室、单位要认真执行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要求,密切配合,加强指导,严格把关,落实到位。(水资源处)
本文来源: 水利厅
11.11.2014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