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明确导游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导游权益

11.01.2016  11:28

            去年,为加强导游归属管理、创新导游公司管理体制、保障导游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导游服务质量,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总工会三部门共同印发了《云南省导游归属管理及导游公司体制改革方案》(下称“《方案》”)。近日,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就导游归属问题明确了管理要求。

明确导游劳动用工管理
  《方案》中强调,旅行社和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导游公司必须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与导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履行好对导游人员的管理使用职责。
  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将劳动合同和社保缴存证明上传昆明数字旅游平台(网址:www.kmta.gov.cn)完成备案后,导游才可接团。2016年6月10日前,昆明市旅发委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导游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检查。
  据昆明市旅发委相关人士介绍,截止目前,已有99家旅行社的2818名导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在智慧旅游管理平台上完成备案,签约导游数量占年检导游数量的32%,占活跃导游(年带团天数60天以上)数量的98%,昆明市部分旅行社已经建立和完善了与薪酬挂钩的导游管理制度。
导游多了一个二维码电子导游证
  昆明市旅发委根据《方案》就导游证申领做了明确。据康辉旅行社导游王女士介绍,她最初申领的导游人员资格证由导游之家管理,仅有一张导游IC卡,但今年的导游证除了一张导游IC卡,还包括一个二维码电子导游证。
  据介绍,导游IC卡是导游带团过程中要随身佩带的,以便识别身份;二维码由昆明旅游网自动生成,是对导游实施信息化管理的身份识别凭证,用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方便游客查询该导游的相关信息。

导游户籍与劳动关系必须一致
  据昆明市旅发委相关人士介绍,根据新印发的《方案》,昆明市在导游管理方面,较以往也有所不同:今后导游人员劳动关系和导游证注册关系将实行统一管理,导游与旅行社或导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导游证注册关系必须转入该用人单位。  
  此外,已在昆明旅游网上传劳动合同备案的导游,用人单位须在2月1日前办理完导游IC卡注册关系的变更。2015年度导游年审结束后,还未完成劳动合同备案的导游,昆明旅游网导游管理平台将自动将其注册关系转入昆明市导游协会。导游人员在市内调动时,除了在昆明旅游网上变更电子导游证的注册关系信息外,还需要将导游IC卡交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芯片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