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县财政系统五举措抓好抓实昌宁“9.16”抗灾救灾工作
05.11.2015 11:47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015年9月16日,昌宁县境内出现百年不遇特大暴雨,致使漭水、田园两乡镇部分村组严重受灾,受灾群众3023人,造成经济损失3.28亿元。在大灾面前,保山市县财政系统和财政干部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精神,采取五项工作举措,抓好抓实市县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抗灾救灾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灾情发生后,市财政局第一时间赶赴救灾现场,连夜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及时传达县委、政府抗灾救灾工作部署。
二是多方协调,下拨资金。灾情发生后,保山市财政局及时下达重建规划经费40万元,并向云南省财政厅申请灾后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300万元,同时,昌宁县财政局及时协调交通、水利、民政等部门,投入资金1142万元,支持漭水、田园两镇救灾应急工作。
三是主动作为,抓好保障。昌宁县财政局根据指挥部安排的后勤(伙食)保障任务,将工作明确到人,把全局70多名干部职工编入送饭组、买菜组、捡菜组、帮厨组、机动组、驾驶员等6个小组,送出盒饭3500多份(盒),矿泉水200多件(箱),确保前线工作人员有热饭吃,有水喝。
四是向上汇报,争取资金。灾情发生后,昌宁县财政局及时向市财政局汇报灾情,市财政局根据市委政府的部署,第一时间安排市级抢险救灾工作经费100万元。同时,财政局及时召开班子会,就“9.16”山洪泥石流自然灾害需要与上级部门对接事项作出明确要求。
五是超前谋划,着眼重建。市、县财政局要求全体财政干部深入受灾一线了解灾情,超前谋划好灾后重建工作,切实解决好灾区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夺取抗灾救灾的胜利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用实际行动检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效。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5.11.201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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