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首个旅游巡回法庭在石林揭牌运行
9月1日上午,昆明地区首个旅游巡回法庭----石林彝族自治县全域旅游巡回法庭在石林风景区举行揭牌仪式并开始运行。这个法庭是云南省继丽江、元阳、香格里拉等重点旅游风景区之后新设立的一个旅游巡回法庭。
云南省旅游巡回法庭的设立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旅游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及省高院与省旅发委联合制定的《关于服务保障全省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实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由云南高院积极推动在全省重点旅游景区建立的旅游巡回法庭。
在石林县全域旅游巡回法庭揭牌仪式现场,云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凯介绍,目前丽江、元阳梯田已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且效果逐步显现。“旅游者行程固定,无法过久停留,导致证据不足等问题。旅游巡回法庭设立后,很多情况得到改善,旅游者的问题得到快速处理。当旅游者、旅游组织者之间出现纠纷时,能够以更快速便捷的方式解决,不影响旅游者的行程,这是我们所希望的,同时也是从司法层面促进云南旅游强省建设的体现。通过旅游法庭的设立,不仅规范旅游市场,也规范参与旅游的每一个人,旅游市场的规范需要每个人共同努力。”
据石林县旅游巡回法庭负责人袁敏生法官介绍,旅游巡回法庭专门受理游客在景区游览过程中因侵权、债务等问题发生纠纷的案件;游客在石林境景区涉及吃、住、行、游、购、娱过程中发生纠纷的案件;以及其他涉及游客人身、财产关系的案件。此外,法庭工作人员还将不定期在景区内巡逻,处理矛盾纠纷,进行旅游法律宣传。
“游客流动性大,停留时间短,遇到案件最希望法院快立、快审、快结。”石林县人民法院院长赵邝介绍,为有效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旅游巡回法庭建立了起诉、立案、调解、执行一站式工作机制,提供网络、电话、接访、巡回等多种立案途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遇到复杂旅游纠纷案件时,由旅游巡回法庭联系景区综合执法处、公安派出所、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旅游纠纷综合协调机制,快速妥善解决纠纷。
为确保案件及时办结,旅游巡回法庭将采取案件处理从简机制,简化庭审环节,使用更便捷的格式化诉讼文本,减少制作裁判文书所需的时间,确保当事人当场拿到法律文书。法庭还延伸服务,根据情况采取在案发地办案的方式,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和成本,并对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加强法律宣传教育,维护景区形象,提升旅游品质。
今年底,全省法院将在60个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或旅游巡回审判点,以法治规范旅游市场,打击旅游乱象,为游客营造公平、透明、安心、舒心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