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餐饮单位禁止加工食用四季豆、发芽马铃薯

18.03.2015  10:45

    17日,昆明市食药监局发布“昆明市2015年春夏季食品安全预警”,提醒市民外出就餐时学会看“”吃饭。

    昆明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在昆明市餐饮服务等级公示标牌上,综合等级评定分别用A、B、C表示,动态检查等级则用“大笑”、“微笑”、“平脸”三种卡通人脸形象标识,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和一般,餐饮单位须将该公示标牌悬挂于店内显著位置。

    各集体用餐单位和食堂不得使用已发芽的和青皮马铃薯制作菜肴。学校、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旅游团队接待单位、会议等涉及集体用餐的,禁止加工食用四季豆。各餐饮单位、集体(工地)食堂、熟食加工等单位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学校食堂、旅游团队接待单位等供餐量大,用餐人数多的餐饮单位,应及时清扫处理垃圾和餐厨废弃物,保证防蝇、防鼠、防尘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根据企业规模和厨房单餐最大供餐数量确定接待游客数,严禁超范围、超规模接待,要确保各餐次烹饪间隔期间有足够时间对加工操作场所和用餐区域进行清扫、消毒。

    市民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到附近医院就诊;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开展现场救治的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备有关部门查处食物中毒原因。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