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昆明风情国旅违规收取导游费用 国家、省、市三级介入调查

10.10.2015  18:01

    4日,中央电视台曝光8月底昆明风情国旅违规收取导游费用的事件。5日上午,正在云南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督查的国家五部委督导检查组以及省、市旅游行政执法和劳动监察部门,召开紧急会议介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省旅发委第一时间积极回应并表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目前,初步认定该旅行社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正由人社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司长彭志凯说,中央电视台曝光昆明风情国旅事件后,国家旅游局高度重视,要求检查组第一时间汇集相关情况,对社会和媒体作出回应,并指示:对待问题,不护短,一查到底。此事件已经作为国家旅游局重点督办案件,要求限时办结,导游的权益必须得到依法保护。“目前督导组相关部门已进入立案调查程序。希望企业要积极配合检查,迅速做出整改,向省市旅游主管部门汇报整改情况,根据整改情况再进行处理。”彭志凯说。

    昆明风情国旅辛副总介绍情况时说,央视曝光的事件发生于8月底。8月起,按照省旅发委相关文件,企业开始执行导游管理改革。在实施过程中,有导游提出不带团,费用由自己承担的情况。而在9月中旬,公司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为51名导游购买保险、发放工资。

    昆明市劳动监查支队副支队长孙建才表示,根据目前曝光的情况,判断昆明风情国旅存在两种违法行为,一是劳动合同的签定不平等,违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二是《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要求企业配合支队查实情况,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云南省旅发委巡视员徐光佑说,对曝光的事件,国家部委督查组高度重视,省旅发委也高度重视:“希望企业能多学法、多普法,把劳动法落实到企业当中,违法问题要按照相应的法规进行处理。省旅发委的态度是: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下一步,省市相关部门还要对旅行社开展针对性的检查,逐一检查导游薪酬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按相关规定执行好法律法规。

    云南省人社厅劳动保障局局长何亚宁表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法治社会中劳用双方维护自身权益的凭证。签订劳动合同,也是旅游企业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长期发展的保障。

    作为全省旅游创新管理的重点,为推进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省、市旅游监察支队上门服务,旅行社在与导游签订合同时,有任何问题都可与旅游、劳动监管部门联系。目前,全省已有5600余名导游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约占长期带团导游的70%。

    当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时,导游可拨打云南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平台12333热线进行举报,也可以拨打昆明市劳动监察支队举报电话0871-63352415。(昆明日报 记者李思凡)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