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昆明雨树村"小产权墓" 村民:"种墓"比种地赚钱
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国公墓按经营方式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公墓。其中,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是不允许出售的,只能收取成本费,更不能卖给城里人,也被称为“小产权墓”。
但记者搜索发现,网络上,打着墓地转让、出售,甚至直接写明新型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消息比比皆是。在某分类信息门户网站中,仅关于公益性公墓的消息就占据了3页、近30家,分布在昆明周边、晋宁、安宁等地。仔细翻阅,这些公墓很少有具体名字,甚至不标明位置。面对前来询问的市民,信息发布者大多要求市民亲自前往查看后再讨论。
“现在查得太严了,你们还是具体过来跟我们去看看。”昨天早上,在约定好的昆明城东,记者见到了联系人姜女士。她的面包车直直开向了北京路尽头。弯弯曲曲拐了几拐后,一座小山突然出现在眼前。远远便可看到坟墓从山脚一直蔓延至山头。山脚的停车场停满了各色车辆,平日冷清的山头也迎来了一年中最热闹的日子。
这里是龙泉街道办中坝村民委员会雨树村民小组,坐落在昆明东北的普通村落,背靠青山,与松华坝水库遥遥相望。1997年,该村后山被列为昆明市首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示范点,公益性公墓逐渐成型。
盘山而上,大大小小的墓穴分布在后山的各个角落,不少墓穴连上石围栏占据了30多平方米,围栏内还有桌椅、石凳,并树立起威武的小石狮子,当地人称它们为“墓穴别墅”。而一些红砖石砌成的一两平方米小坟则挤压在各个坟墓之间,墓碑早已破损,坟边的杂草几乎将它掩盖在山林中。相互比肩的墓穴中,大家从这座坟头再踏上那座坟头,踩着倒在路边的树木,向山上行进。
“当年划地盘,哪个抢到就是哪个的。后面来的就只能抢到些小坟,要不就偷偷把树也砍了。”由于坟墓太过密集,姜女士甚至忘记了自家的坟墓安在何处。她掏出了一本红色的雨树村公墓墓穴土地使用证,和一张1000元的收据向买家介绍说,1998年公墓刚建起时,他们用1000元购置了一块约20平方米的坟墓,并用5900元来打点村里的关系并修葺坟墓。
“墓里面原来有人,我把他迁到另一处‘别墅’了。等你们买了,我就把证书和发票给你们,这个墓就是你们的了。”姜女士说。
少则8000元多则近3万元
村民热情叫卖小产权墓
告别姜女士,记者发现,雨树村的后山已经成为当地远近闻名的“墓地山”,公益性公墓对外叫卖的情况,并不止姜女士一人。
顺着山路随意打听,不少当地村民都会热情地推荐自家的墓穴,价格按照墓穴大小和位置而定,少则8000元,多则近3万元。
“你们要选坟地吗?我家有地,就在离这不远的地方,想要的话可以便宜卖给你们。”看到四处张望的记者,一名村民凑了过来,她正拿着一把大铁锹,准备将山坡的两棵小梨树放倒。
“好好的树为什么要挖掉?”“这块地卖人了,马上要修墓,冬至完工。”47岁的吉女士很活络,每逢看到陌生人进村,总要凑上前打听,“是不是要买地修墓?”
“什么人都可以来这里买地吗?”“当然可以的,村里人都在卖呢。那是我家开荒开出来的地,村里不会管的。”吉女士把记者带到了山脚的一处果林,指着3棵果树间的空地说:“你看,这树中间再新挖两块坟,你们来上坟还可以吃果子。要棺葬、墓葬都行。这一片绝对不会拆迁,墓地可根据家属的意愿来盖。”
按规定,购置墓穴应当持购买人身份证件和被安葬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但多位村民告诉记者:“不需要什么证明,拿钱就行,你愿意买多少个买多少个。不火化都行,把人抬来就能埋。”
卖墓地必须给村里交地皮费
村民称只赚了点辛苦钱
记者假装看中了一块地,它属于吉女士的亲戚杨女士。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她们始终“不松口”,每座10平方米的新建坟墓需要交纳2.6万元的施工费,另外还要交纳5000元的土地费,便可拥有永久性的墓穴。
“这个价钱能不能再优惠?”面对记者的讨价还价质疑,她们无奈地叫苦:“卖一块墓地必须给村里交地皮费,我们只是赚个辛苦钱。”
“你看上哪块地,我们就给你占了修墓。”杨女士作出承诺,信心满满,“以前我们是上来开荒,把到块地么就行了。地都是我们自己的,那5000元土地费和20元管理费是村子在收,到时候会给一张收据。”
“我们都是靠山吃山,种果子不如种坟。”一位村民算了一笔账:一亩山坡地如果种植玉米、梨树,一年的纯收益不过三四千元;而如果“种墓”,用耕地资源建墓转售,一亩地的收益则在数十万元。
记者离开时, 吉女士特地留下手机号码称:“你们要快点决定,1个月就能修好1座墓,下半年来,这里就找不到空地了。”
据悉,2010年曾有人举报此事,随后,村里卖墓地现象有所遏制。但风声一过,卖墓地势头又卷土重来。山脚的空地小土堆上插上了香,等待着它们的新主人。“挨着大马路,对着松华坝,风水好,交通方便。”一名同样领着外人看墓地的村民与记者擦肩而过。
回应
龙泉街道办:村民小组称不存在此类问题
记者随后联系相关部门获悉,2005年,有关管理部门曾向当地村民下发了《关于禁止毁林造坟、非法经营墓地的公告》。
“雨树村等村小组利用历史上形成的公益性墓地毁林造坟,造成乱埋滥葬,严重违反了国家、省、市有关殡葬管理的法规,属非法公墓。村民应立即停止一切墓地经营活动,否则一经发现,强行拆除,并处1000至3000元罚款。”龙泉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之前也接到市民举报,称雨树村公墓对外销售。对此,他们向当地村民小组落实情况,但并没有实际证据显示村民小组对外售卖墓穴。“今年1月我们就查过,像所谓的5000元买地皮费,村民小组说没有这个情况,所以对外销售墓穴情况并不属实。”
昨日,盘龙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机构也上山对雨树村乱埋乱葬和活人墓进行监管和调查,并告知当地村民不准对外出售公墓。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我们一直在和办事处加强监督管理,之前也查处过多次,村镇级公益型公墓严禁对本村以外的人员出售,只能对本村村民无偿提供。公益性公墓对外出售墓穴的,其用地按非法转让土地论处。我们会根据情况清退、整改、勒令退回款项。凡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均列为非法公墓,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严肃处理其非法占地行为。”(春城晚报)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