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集中整治乱发小广告 上限可罚五千
近期,我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流浪乞讨救助及散发小广告整治行动,昨日,记者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全市城管部门对于散发小广告的集中整治将持续至明年春节前,期间,在公共场所散发各类广告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上限暨5000元进行处罚。
对广告号码限制通讯
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明维表示,在此次散发小广告集中整治行动中,城管部门主要采取了突出整治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协作联动的工作方法。
“针对散发小广告行为隐蔽性强、频率高、流动性广等特点,我们采取持续执法、错时整治、重点固守等方式,坚决遏止散发小广告现象。其次,我们以追查源头、打击窝点为整治重点,主动联合其他执法部门,查处非法小广告的印刷制作窝点。此外,还整合执法资源,发扬数字城管作用,及时受理处置群众举报。”对于全市主次干道、背街背巷、社区以及市政设施上散发、粘贴、喷涂的各类小广告,城管部门也与环卫部门、社区开展联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巡查和保洁,一旦发现就尽量用相同颜色涂料进行覆盖,并加强清洗覆盖频率,缩短了违法小广告的散布、宣传时间。
“对于小广告中所留电话号码,我们也使用追呼系统限制通讯。”张明维介绍,我市从2004年开始使用追呼系统限制通讯处理小广告中的电话号码,今年市城管执法局对违法小广告追呼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由以前的每批次最多追呼40个非法电话号码升级至每批次可以追呼120个号码,呼叫号码也由原来的单一号码转变为400个号码随机追呼,间隔1周或1个月之后又换下一批次电话号码进行追呼。
逮住就按上限罚款
“一方面,各区对已发现的小广告违章行为进行处理,自处罚决定书送达3日内不接受处罚的违章案件,将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上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追呼电话号码从根源上查到广告主,尽快让其接受处理。一般情况下,合法经营的商家不会二次违法散发小广告。另一方面,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来接受处理的或无法追溯散布源头的违法小广告联系号码,多数涉及违法经营项目的就根据‘可采取限制通讯服务的措施’的规定进行24小时循环追呼,使其难以接入正常电话而无法经营受益。”张明维介绍。
据统计,截至目前,今年市级和主城五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城管部门共清理覆盖非法小广告1224791余条,查获违法人员3109人,罚款39660元,上报电话号码追呼1254个。
张明维表示,在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对违法散发、粘贴、喷涂小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城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按上限处以罚款。同时,城管部门也将增大清理覆盖和执法查处力度,并在对小广告者进行严管的同时,增加正规广告的宣传渠道,倡导在社区开辟小广告栏,对一些市民需要的便民服务电话提供发布空间。
学法
1、《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广场及户外的公共场所散发各类广告及宣传品。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住宅区和树杆上刻画、挂贴、喷涂。违反规定的,予以没收或责令清除,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在公共场所、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上乱发、乱贴、乱涂、乱挂各类信息。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清除,没收其物品和相关工具,对行为人并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制作者、经营者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采取限制通讯服务的措施。(昆明日报记者孙潇)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