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长水机场将新增进境免税店

20.02.2016  13:28

  2月19日,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

  此次新增免税店的地区包括:广州白云、杭州萧山、成都双流、青岛流亭、南京禄口、深圳宝安、昆明长水、重庆江北、天津滨海、大连周水子、沈阳桃仙、西安咸阳和乌鲁木齐地窝堡等机场口岸。深圳福田、皇岗、沙头角、文锦渡口岸,珠海闸口口岸,黑河口岸等水陆口岸各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

  同时,财政部官网还发布了《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为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丰富国内消费者购物选择,方便国内消费者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

  新闻助读

  1、口岸进境免税店的销售对象及条件

  口岸进境免税店的适用对象,是尚未办理海关进境手续的旅客。在此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和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凭证购买;未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购买。

  2.进出境有效证件指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

  3.购物应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

  进境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后,由本人随身携带入境。在同一口岸既有出境免税店又有进境免税店,进境旅客在出境免税店预订寄存后,在进境时付款提取的,视为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

  免税商品以便于携带的个人消费品为主。(具体商品品类和限购数量见附表)免税购物的金额,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2、口岸进境免税店经营品类(来源:财政部网站)

  注:1.上述商品限定为进口品(烟除外),且国家规定不符合民航安全要求、禁止进口以及除酒类产品外的20种不予减免税商品除外。

  2.上述中未列明具体数量的商品,限自用合理数量。购买烟酒限16岁以上旅客。

  3.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的免税品,与旅客从境外获取的物品合并计算,由海关按照现行规定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