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重拳惩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9.07.2016  16:46

  昆明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在全市实施了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建立了“全面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履职、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体系;实行行政与司法相衔接的环保执法联动机制,齐抓共管,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

  环境行政执法。2013年以来,昆明市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共立案646起,罚款2729.986万元,移送公安19件,其中,2016年上半年已立案69起,罚款246.8万元,移送公安3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件。

  滇池综合执法。2013年以来,昆明市滇池综合执法部门共开展日常执法8980人次,巡查入滇河道6543人次,共查处向滇池水体、入湖河道、城市排水设施偷排污水、乱丢乱扔垃圾、乱占乱建的违法案件2485件,罚款金额841.79万元。开展大型专项综合执法活动78次,取缔偷排企业、黑作坊62起。2013年至今,共拆除滇池水体保护区、入湖河道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27034平方米,其中滇池一级违法建(构)筑物13814平方米,入湖河道保护范围违法建(构)筑物13220平方米。处理群众举报及上级交办件576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严厉打击违法偷捕、盗捕滇池渔业资源,破坏滇池水生生态平衡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偷捕5291起,其中4起情况严重的偷捕案件已经移送环保公安机关处理,对涉案的11人已作出刑事判决。取缔滇池水体违禁渔具504071件,拔除竹竿303186根。加强滇池外海、草海的日常保洁管理,打捞滇池水体垃圾漂浮物22214.8吨,有效减轻了滇池的污染负荷。

  城管行政执法。2013年以来,昆明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共查处环保类案件892起,其中,违规处置餐厨垃圾黑作坊8起、路面污染违规倾倒垃圾364起、废气油烟182起、环境卫生2起、其他类案件336起。

  林业行政执法。2013年以来,昆明市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涉林案件4174起,查处违法人员4382人。

  公安执法。2013年以来,昆明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环保公安的职能作用,共办理污染环境、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7件,依法对27人判处刑罚;办理环保行政案件14件,行政拘留15人;查处生活噪声扰民案件11004件,警告10957人,罚款47人;联合环保、城管、卫生等部门整治环保突出问题167次,联动执法401次;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以及“一号通”12345市长热线噪声扰民案件422件;查破涉林违法犯罪案件5564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 79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1人,逮捕161人。

  今年7月,昆明市公安局侦办了昆明比优特润滑油脂有限公司非法储存、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污染环境案件,已逮捕犯罪嫌疑人4名;正在查办市环保部门移送的昆明三农农牧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防污设施排放污染物行政案件。

  检察院办案。2013年以来,昆明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污染环境、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采矿、非法采伐、盗伐林木案、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批捕案件223件339人,其中批捕139件218人;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提起公诉案件437件691人,已起诉298件473人。

  法院办案。2013年以来,昆明中级法院共受理包括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盗伐、滥伐林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失火罪等环境资源类案件242件,其中刑事案件32 件,民事案件210件;审结211件;29件正在审理。

  昆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昆明市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处、昆明市中级法院环保审判庭自2008年在全国率先成立以来,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已办理了东川小江环境污染等一批刑事案件,其中污染破坏水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医疗废物案、排放液氨案、非法倾倒垃圾渗滤液污染环境案均属全省首起案例,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方面闯出了一条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