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远程视频将覆盖施工现场 进度安全及污染随时可见

06.07.2016  13:41

  “100%洒水降尘,100%工程车辆冲洗干净”,为了保持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昆明市去年就对工地管理提出要求。如何落实这些规定?靠管理部门一个个工地实地查访检查显然并不现实,甚至有可能流于形式,成为检查期间的表面工作。那么,要如何随时掌控工地建设现场的情况,并将降尘措施和安全生产结合起来呢?昆明市日前下发《关于全市建设工程使用昆明市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系统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都要使用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系统。

  监控内容

  可作为处罚依据

  通知要求,通过对施工现场进行监控,特别是对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处置车辆、工地出入口、卸车工地和拆除工程等重点环节在施工过程中的降尘监控,实现扬尘监督管理的远程化和实时性,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并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保证工地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有效减少空气污染。

  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确保施工作业期间视频监控系统开通运行,以较短的发现和响应时间,消除安全隐患。通过不断强化工程建设的跟踪监管工作,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施工工序及参建人员履职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建筑工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通知要求,在昆明市辖区内的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新建、在建、拆除工程,使用昆明市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并安装相应的视频监控设备,同时进行相关业务的网上报件。对未安装或不能保证视频监控系统良好工作状态的工地,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记入企业不良信誉记录。

  监控内容将包括:

  工地现场布置、施工工程进度、重要工艺流程,安全防护措施,还有场容场貌、工地扬尘、围挡、渣土运输等情况。

  监控数据

  至少要保留1年

  通知同时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和建(构)筑物拆除单位,对系统采集到的图像数据要保存在项目部前端硬盘录像机,不能擅自改变系统用途;不能随意移动、改变监控设备的位置;不能随意增加或拆卸系统部件;不能故意编辑、修改、隐匿、毁弃监控视频图像;对于重大项目的监控视频图像,要予以刻录光盘作为备份资料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年。并且应确保数据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平台的传输畅通。

  昆明市住建局远程监控系统平台要通过端口共用,与市城管局的渣土车辆运输管理平台、市人社局的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互转输、互联互通、共享功能。(记者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