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调整生育保险 9月1日前发生费用按旧标准执行

07.09.2015  11:49

日前,昆明市政府正式通知,昆明市职工参保生育保险待遇将做调整。一时之间,不少市民纷纷向昆明市人社局咨询报销的费用变化。其中,网友lixyue@昆明市人社局:“ 9月1日之前生育的,还没来办理生育保险的,按什么标准办理?”这一问题同时也受到了不少市民的关注。

人社局官微针对网友提问权威回复:“通知规定,2015年9月1日前发生的费用,还是按照老标准执行”。

据悉,昆明市由于近几年连续出现生育保险收支不平衡才决定进行待遇调整。如果按新标准,生孩子顺产报销费用约为1.3万元来计算,顺产报销费用减少1500元;产前检查费由1000元调整到500元,减少500元;生育营养补助从1000元调整到500元,减少500元,算下来报销费用减少约3000元。另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为境外籍和港、澳、台籍人员发生生育被取消报销的话,也将减少一部分费用,但女职工产假期间办独子证、男方获15天津贴相比现在津贴补助天数增加,各种费用加起来,报销金额略有减少。

市民有疑问 拨63331166

如果市民遇到生育保险政策不清楚,可以拨打昆明市社保热线电话63331166进行咨询,或者在昆明市人社局官微@进行询问,或者咨询所在单位的社保专管员。

记者 朱虹 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