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考核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
2015年12月25日,昆明市政务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2015年度总结暨绩效考核会议举行。全市十九个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此次考核会议。本年度总结考核工作采取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汇报,会议边汇报、边观摩、边考核。考核领导小组采用“2+3”方式组建,即从市政务局选配2人、从到场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中现场选取3人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并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现场打分,其余单位旁听观摩学习。
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的主要领导将本单位今年的工作向考核领导小组进行了详细汇报,经过考核领导小组耐心细致的打分,宜良县监管办以1.4分的微弱优势获得了考评第一名。本次考核为昆明市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机会,让各县(市)区找出差距,找出短板,为谋划好昆明市2016年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各县区监管工作各有创新
五华区>>
拓宽招标管理覆盖面
五华区监管办积极拓宽招投标管理覆盖面,严格规范工程项目基建程序、交易程序,使基建程序、招投标程序更加规范,有力地保证了工程项目从各个阶段的控制管理,提高了投资及时间效益,有力地控制并节约了政府投资。
盘龙区>>
项目备案专门办、立即办
盘龙区监管办加强对区属各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政策指导,及时传达公共资源交易的法规、信息。积极协调配合各责任单位,加强对工程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做到项目备案手续专门办、立即办,决不滞留,及时备案。
官渡区>>
工程招投标节约率30%
2015年,官渡区共完成审批政府采购申购项目216项,审批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申购项目16项,工程建设方面,2015年完成国有资产备案205项,拦标总价4.1亿元,中标总价2.8亿元,节约资金1.2亿元,节约率30%。
西山区>>
全年未现不良行为
西山区监管办对备案项目,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做到监督备案交易监督覆盖率、建档率和进场交易率达100%。全年无不良行为查处案件。
呈贡区>>
专项整治
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
呈贡区监管办积极配合区纪委、住建等相关部门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2015年,未发现全区科级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的现象。
富民县>>
办结9件投诉举报
2015年,共办理投诉和质疑9件。收到投标人的投诉后,县监管办认真分析研究,及时组成调查组对举报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主动约请投标人就投诉质疑的内容进行当面答复。9件投诉举报已办结。
宜良县>>
开展三个专项整治
2015年,宜良县监管办开展了三项专项整治工作: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及“工程质量两年行动计划”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案件,开展了宜良县在建工程项目标后专项检查工作。此外,还开展了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完成情况专项检查。
晋宁县>>
每季度
进行专项整治和督查
专项整治和重点督查4次,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范围为公开招标和直接委托项目,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同行业主管部门、审计部门、项目业主进行对接,积极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石林县>>
土地交易
纳入统一市场管理
原来由县国土局监督、分散开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工程建设、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国有产权商铺租赁、政府采购(包括医疗卫生设备采购)等交易活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形成统一的有形市场。目前,国有土地相关项目已陆续进场交易。
嵩明县>>
新制度
让小额项目当日办结
嵩明县实行了《嵩明县加强招投标监管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实行“公选入围、随机中标、履约评价、联动监管”制度。新制度实行后,已完成的92个小额服务类项目均实现了“当日申请当日办结”。对于施工类项目,其开标日程由20日缩短为7日。
寻甸县>>
推出受理案件登记制度
制订了“受理案件登记制度”,做到不良行为记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适当。目前,已经拟定了《寻甸县公共资源特殊项目交易实施细则》、《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投资小额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禄劝县>>
5个领域67家企业
入库招投标
针对国有投资小额建设项目小而零散的特点,制定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有投资小额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及农业开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五个专业进行入库企业的招投标,目前共有67家入库企业。
东川区>>
公告5家投标公司
不良记录
2015年,共立案查处案件4起,对2起5家投标公司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告。
度假区>>
组织职能部门
加强使用资源库
制订三个资源库管理办法,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13个资源库日常使用管理。截止目前,资源库入围单位提供服务60余次。
高新区>>
五个《办法》规范流程
下发《昆明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五个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提升效率。
经开区>>
提前介入强化服务
在项目组织招标前,监管办就组织相关方了解、学习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由社会企业参与管理的模式在招标方式、评审过程等内容,为以后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向社会进行购买服务提供参考。
两区>>
违规行为
早预防、早发现
采取提醒、约谈、问责等方式,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对区管部门或领导工作中存在的违反招投标规定等行为,采取早发现,早预防,早提醒,严追责等方式,有效遏制了两区招投标违规行为的发生。
阳宗海>>
全年无投诉举报
阳宗海监管办超前介入,掌握全区工程项目建设总体情况,区监管办定期与项目审批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对接。2015年,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秩序良好。
历程
2010年
“十一五”规划的决战之年,昆明的城市建设蓬勃发展。昆明组建成立了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并下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解决了招投标领域“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体制乱象。
2011年
成立“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委及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实现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集中监管,解决招投标领域中多头管理的格局。至此,昆明公共资源交易形成了“一委一办一中心”的监督管理体制,清晰构建了“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权力运行图”,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史上历史性改变。
2012年
着手建设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
2013年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完成首次运行,此时距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仅过去半年时间。平台按照《电子招标投标技术规范》要求,分为公共服务、项目交易以及行政监督三大平台。三大平台分别开发、独立部署。
2014年
3月,昆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面实行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标志着公共资源交易全面实现电子化。
8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昆明市成为全国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创新试点城市。
2015年
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要求在2016年6月底前,各级政府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下发通知明确,在总结昆明、深圳经验基础上,把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多个省市。
9月,昆明市下发《昆明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把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
1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深圳对昆明的试点工作进行初步验收。(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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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文丽荣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