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统筹网约车与出租车良性发展
日前,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和《昆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网约车办法》)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制定原则、重点内容等进行了政策解读,为市民出行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统筹公共交通与出租汽车良性发展。
目前,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服务质量不高、打车难等问题屡遭社会公众诟病,人民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同时,随着“滴滴”“优步”“神州”等网约车服务在我市逐渐兴起,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形成了《实施意见》和《网约车办法》。
“自我市启动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以来,先后对主城区30家巡游出租汽车企业、183名巡游车车主代表、175名巡游车驾驶员代表进行了走访调研;分多个层次征求了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会同市政协通过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巡游车企业代表、巡游车驾驶员代表、网约车平台公司代表、网约车驾驶员代表和部分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的各种形式的意见建议1139条,经过认真研究采纳了58条。”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这些意见建议对两个文件31处进行了修改;邀请来自昆明市城市交通研究所、昆明理工大学等机构的5名专家学者以及7名律师对两个文件进行了深入研究论证;完成了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相关程序;先后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定。
同时,以乘客为本,依法规范,统筹兼顾。尊重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客观现实,统筹公共交通与出租汽车,统筹创新发展与安全稳定,统筹新老业态发展,统筹乘客、驾驶员和企业的利益,正确处理行业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坚持稳改结合、循序渐进,积极稳慎地推动改革。
此外,《实施意见》分六章共26条,在关于出租汽车的行业定位、关于深化巡游车的改革措施、关于规范发展网约车等方面做出了规定。《网约车办法》共七章32条,则从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网约车驾驶员等方面做出了要求,进一步为市民出行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昆明日报 记者王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