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组建督察员队伍助推河湖保护治理
30.08.2022 09:20
本文来源: 政府
来源: 昆明日报
日前,记者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获悉,为切实推动全市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昆明市创新工作方式,从2021年8月起至2022年7月底,首次在全市抽调50名县处级职级干部担任河(湖)长制督察员开展河(湖)长制督察工作。在为期1年的督察工作中,督察员已累计督察巡河331次,通过督察发起的13件督办整改任务均已完成整改。
抽调期间,河(湖)长制督察员积极履职开展工作,每月在昆明市境内针对河道、水库、湖泊进行督察巡河,进一步督促各地加强流域内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特别是今年3月,河(湖)长制督察员以“四不两直”方式,对石林县河湖管理保护情况进行暗访督察,发现普拉河村委会下部龙村有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在河岸上堆放废弃物、建设临河房屋、阻塞桥涵;村民家中养牛污水直排渠道、向渠道内抛投垃圾等问题。督察员将发现问题通过“昆明移动河长”App中“移动督察”模块进行上报,并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在系统内对石林县河长办发起督办整改。接到问题整改的通知,石林县河长办立即向河道对应的县级河长报告,在县级河长的统筹安排下,稳步落实河道整改方案,督促并协调责任部门进行整改;按期完成整改后,通过“昆明移动河长”App将整改报告上报河道对应的市级联系部门,并由市级联系部门确认整改落实情况后将整改完成情况报督察员验收销号。(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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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2022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