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社区菜店拟建电商交易平台
昆明市商务局昨日举行《昆明市社区菜店(便利店)建设管理办法(听证稿)》(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按《办法》要求,社区菜店(便利店)建设以承办企业为龙头, 终端门店必须设在社区(小区),平价菜品至少达5个以上。昆明王旗营农产品市场经营有限公司、昆明日新达商贸有限公司、昆明乐生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振锋农贸市场公司等社区菜店经营户和政府相关部门代表参加听证会。
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根据《办法》,社区菜店(便利店)要设立在各小区内,为小区居民带来购菜、购物便利。鼓励承办企业与小区物管单位和城管部门协商,在新建小区、老旧小区、入住率较低的小区设立社区菜店(便利店)中转点,满足蔬菜配送需要,方便居民买菜,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中转点可尝试“移动活动房”形式,有统一的标志。
社区菜店(便利店)建设以承办企业为龙头,承办企业要有相对独立、相应规模的经营场所、配送中心、生产基地,直营门店10个以上,门店实行连锁经营。申报信息集散管理平台(电商交易平台)企业要有公司的注册名称和标志;网上生鲜蔬菜、肉类、水果年直接交易额达400万元以上。经营的产品(商品)符合国家和省质量安全标准。
平价菜品要达到5个以上
据了解,终端门店必须设在社区(小区),单个店面面积为30㎡~600㎡,旗舰店面积可大于600㎡。按《办法》要求,300㎡(含)~600㎡及以上门店,要有平价蔬菜柜(架),平价菜品达10个以上;30㎡(含)~100㎡门店,也要设有平价蔬菜柜(架),平价菜品达5个以上。
昆明日新达商贸有限公司肖荣绪表示对《办法》完全赞同,“我们日新达现在已经开了20家社区菜店,还要等待验收,分布在昆明市5个城区。”他介绍,日新达比较大的社区菜店位于东寺街,有1200平方米规模,比较小的店也在100平方米左右,“按照要求,都有平价菜品销售,有的店品种数量还超过了要求的数量。”
肖荣绪说,今年以来,社区生鲜超市的租金都普遍上涨,涨幅约在20%左右,“但生鲜商品的价格还在下降,企业经营也有难度,只能尽量压缩经营成本,生鲜商品的成本还是要进基地才能真正控制。”
在线销售品种要达1000种以上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特别提到了网销,按要求,信息集散管理平台(电商交易平台)应进入公共网络宽带,有公司的注册名称和标志。发展网络销售B2C模式,有网上在线销售电话5台以上,建立QQ在线咨询服务;有规范的不低于5个以上的结算服务台;经营品种达到1000种以上,其中,生鲜蔬菜(水果)和肉类包装产品达100种以上,年交易额要达400万元以上。
建立严格的企业管理制度。设立30人以上的物资专职配送队伍(或与第三方物流签订配送协议),完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公开生鲜蔬菜(水果)价格,完善无条件退货制度;建立产品服务质量有保障、送货服务时间有承诺、投诉服务有落实的诚信服务体系。
《办法》明确,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扶持社区菜店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支持项目基建投资、房屋租赁、设施购买、平台维护等。财政资金根据不同的项目,采取直补、融资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补助,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补助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拨付管理。(完)(首席记者 杨抒燕)
来源: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