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研究组建城市管理委员会 破解职责不清等难题

30.10.2015  12:00

    昨天上午,昆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副市长王宇介绍,已在研究组建昆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拟由市长任主任,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逐步统一理顺城市管理制度、机制和流程,厘清部门职能职责关系,明确职责边界。

     探索公众参与、共同治理的管理模式

    我们注意到昆明市城市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存在城市管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问题,以及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与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作渠道,工作协调难、源头管理落实不力,经常导致工作衔接不畅,甚至相互扯皮、推诿,城市管理效能受到极大制约。

    请问:市政府将采取哪些工作举措,加大工作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协作机制?

    昆明市副市长王宇:城市管理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涵盖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近期,市政府通过组织专题考察调研,学习外地先进城市经验,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理顺制度机制作出了安排,已在研究组建昆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并将其作为昆明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常设议事协调和决策机构,委员会拟由市长任主任,考虑以此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逐步统一理顺城市管理制度、机制和流程,厘清部门职能职责关系,明确职责边界。

    目前,市政府正着手从纵向理顺关系、横向调整职能两方面进行研究,将在纵向上,理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的职能关系,明确划分职责范围;横向上,调整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范围,调整优化部门间职能配置,促进城市管理效能的提升。此外,还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职能作用,重点强化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从职能下沉、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采取措施予以倾斜保障,提升社区服务能力,缩短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反射弧”。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提高城管部门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水平,探索公众参与、共同治理的城市管理模式,促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

     86条道路综合整治完成

    最近四年,昆明市开展了中心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对改善交通通行能力、有效缓解昆明市交通拥堵,为市民的出行提供了保证。但是随着城市建设发展,道路建设与交通需求仍然存在不平衡,主城中心区交通拥堵仍然存在,在中心城区打通断头路、微循环建设、节点改造的进展情况不理想。

    请问:建设部门下一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市住建局:解决城市的拥堵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切实落实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是解决城市拥堵的方法之一。2012年,昆明市启动中心城区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到2015年,道路综合整治工程完成86条道路、31条微循环道路、19条断头路和47个交通节点整治工作。

    今年,昆明计划开展16条微循环道路、19条断头路、20条重要城市道路和16个节点整治工作,道路长48.44公里,投资约37亿。截至目前,全市2015年道路综合整治任务已完成节点整治4个、断头路2条、道路整治4条,完成投资约1.2亿。

    造成推进难的主要原因是:建设资金不足;征地拆迁困难,近期无法实施;需要穿越高速公路、铁路,部队、机关企业单位等,实施困难;土地利用或路网规划发生调整,造成无法实施。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坚定不移地落实整治及建设计划。二是积极多方面筹资、融资,解决建设资金问题。三是要从规划上提前控制道路、立交等用地,确保不被占用。四是加大征地拆迁力度,为建设打好基础。五是要研究疏解城市功能,不能再无序聚集人口,将一些功能向卫星城市疏解。

     五华西山拖欠垃圾处置费9000万元

    城市管理中垃圾处置费支付不及时,欠费严重的现象依然存在。目前,五华区拖欠五华垃圾焚烧发电厂6600万元处置费;西山区拖欠西山垃圾焚烧发电厂2400万元处置费。越累越多的欠费,已导致五华垃圾焚烧发电厂、西山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较为困难。

    请问:城市管理部门怎样采取措施来落实垃圾处置费的及时拨付问题?今后如何保障?

    市城管执法局:针对生活垃圾处置费欠费问题,2013年经过专题研究,市政府随后下发了《关于研究生活垃圾处置费拖欠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其中明确:“对2012年7月1日以前的欠费,由各区、开发(度假)区财政安排资金用三年时间进行解决,2014年解决40%,2015年解决30%,2016年解决30%;对于2012年7月1日以后,垃圾焚烧处置费与自来水费捆绑后各区、开发(度假)区所产生的欠费,由市城管执法局从当年度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费中支出,并直接拨付垃圾焚烧处置企业,不足部分按照市级40%、区级60%的比例承担。市、区财政要加大投入,确保财政资金保障到位。

    为落实会议纪要明确的事项,市城管执法局分别于2014年6月10日、2014年11月4日召集各区环卫部门、各焚烧发电厂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对生活垃圾处置费拖欠费用支付问题进行了明确。目前,东郊、空港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欠费问题已按要求支付解决。

    针对五华、西山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置费的欠费问题,建议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研究生活垃圾处置费拖欠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执行,切实解决生活垃圾处置费欠费问题。

    今后市城管执法局拨付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时,严格审查各区支付生活垃圾处置费的情况,确保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50%拨付给垃圾焚烧发电厂。同时,建议市财政将生活垃圾处置费列入财政预算,对垃圾处置费不足部分按照市级40%、区级60%的比例承担,确保不再产生新的欠费。

     环卫保洁资金去年缺口达3亿

    根据相关规定,主城区清扫保洁综合平均单价应达8.04元/平方米·年。我们在视察中发现除经开区外,其他各区均未达到这一标准。以2014年为例,环卫保洁综合单价为4.42元/平方米·年。与北京、成都、贵阳等城市相比,环卫保洁投入差距较大。

    请问:城市管理部门应从哪些方面努力,加大环卫清扫保洁经费的投入力度?

    市城管执法局:昆政发〔2011〕98号文件明确了自2012年起,主城各区环卫清扫保洁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4:6比例共同承担,从当年一般预算中安排。但在实际工作中,资金到位情况不理想,存在较大缺口。

    以2014年为例,按照昆政发〔2009〕68号文件明确的指导价,主城八区道路清扫保洁共需资金6.74亿元,市级应承担2.7亿元,各区共需承担4.04亿元。实际投入情况为市级9000万元,缺口1.8亿元;八区共投入2.82亿元,缺口1.22亿元。企业中标综合单价为4.24元/平方米·年,距离市政府明确的指导价还有很大差距。

    受市、区财政压力较大,投入不足等因素影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14〕41号文件明确不再执行昆政发〔2011〕98号文件中涉及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清扫保洁经费不再由市、区两级财政按4:6比例共同承担。清扫保洁经费由各区财政列入同级预算,市级实行“以奖代补”。

    下一步,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环卫清扫保洁经费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保洁质量。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要量化考核

    最近经过全市“1+X”综合整治,城乡清洁工程的有序推进,创卫复审迎检的督导整治,全市主要道路市容市貌有了很大改观,但也存在一些卫生死角,背街小巷脏乱现象依旧较为突出。

    请问:城市管理部门应从哪些方面着手,采取哪些措施,彻底解决市容市貌脏乱问题?

    市城管执法局:当前,针对昆明少数区域仍然存在卫生死角,以及背街小巷存在的市容市貌脏乱差的突出问题,我们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解决:强化清扫保洁。要在做好主次道路、重点区域清理、清扫保洁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严格落实清扫保洁制度,按需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巡回保洁时间要落实12小时以上,确保全市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序。

    要强化巡查检查。结合此次全市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我局成立了9个市容环境督导检查组,集中力量在治“”、治“”等方面下功夫,要突出解决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和背街小巷私设、私建和环境脏、乱、差问题,严格落实辖区负责制、包保责任制、长效工作制,确保为广大市民营造干净整治、宜居有序的市容环境面貌。同时,对出现环境卫生脏、乱、差严重,而且整改不及时的,年检时严格对负责该片区的环卫保洁公司清扫保洁资质进行审查,给予资质降级或注销资质处理。

    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各区(县)组织开展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纳入每日开展的城市清洁指数考评内容,结果记入昆明市“城乡清洁工程·清洁城市行动”考评分值;每周、每月将各区(县)的考评分值在媒体上进行公布。(都市时报 记者乔长红)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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