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知识产权条例下月实施将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06.10.2014  18:50

  据市科技局消息,《昆明市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昆明市首部知识产权地方性立法,也是我国继南京之后第二个实施“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的城市。

  《条例》分为总则、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共五章43条。《条例》对知识产权的激励创造、有效运用、科学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据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具有强化知识产权保障和服务机制、突出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支撑作用等四大特色,其中《条例》要求,各级政府需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的工作机制,并将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条例》优先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有重大影响的主导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给予重点扶持,坚持实施品牌战略;支持单位和个人争创知名品牌和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对企业和个人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中的主体地位。《条例》的实施将为促进和保障昆明市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提供法制保障,对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

  建设创新型城市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记者 廖兴阳)

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