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百日治超”行动接近尾声 要努力建立长效机制
在“百日治超”行动中,运政对货运源头企业加强管理,使出厂、上路的超限超载货车减少很多 都市时报记者 郎晓伟/摄
从9月20日到12月31日,昆明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已经接近尾声,在3个多月时间内,交通、公安、工商、路政、运政、安监等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30多次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为昆明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昨天,本报记者专访了昆明市治超办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勇,就治超工作取得的成绩、治超难点、治超长效机制进行了解。
昆明是全省 治超“主战场”
由于昆明在云南的特殊地位,整个城市也处于高速发展进程中,货物运输的数量非常大,昆明市治超工作在全省占据重要地位,任务也更加艰巨,难点突出。
记者:当前,昆明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现状如何?
陈勇:昆明作为云南省省会,是全省唯一人口上百万的大城市,全省生产要素特别是人流、物流、车流以昆明为中心集散、钟摆式流动,是云南省乃至我国西南地区主要的物流中心之一。正因如此,昆明是云南省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最多、问题最为突出的地区。据市治超办统计,在昆明辖区1.4万余公里的公路上,不算外省、市过境车辆,大约有13.3万辆当地注册的货车在行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达4%。由此决定了昆明是全省治超工作的“主战场”。
记者:昆明市治超工作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陈勇:治超困难是一个全国性的难题,在昆明也比较突出。从货运车辆的生产和销售源头上分析,大吨小标、擅自改装加高、逃避年审等行为普遍存在;从货运源头企业来分析,其规模、数量不断变化,且面广分散,执法人员难以向源头企业派驻和全覆盖监管;从路面治超来分析,货运驾驶员对治超和卸载从心理上比较抵触,在执法中,治超工作人员遭受恶意冲卡、暴力抗法、聚众滋事、 蓄意堵路等恶劣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治超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甚至付出了血的代价和年轻的生命。
记者:昆明市治超工作存在困难的原因是什么?
陈勇:主要原因还是货运市场的恶性竞争。近年来,进入货运市场的运输车辆一直在不断增长,而货源的增长却比较有限。货运从业者为了争取个人利益最大化,非法加高货厢高度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设施造成很大损坏。由于超载运输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也给他人和货运从业者自己带来极大的伤害,甚至造成家破人亡的惨剧。
治超“百日集中整治” 成效显著
面对昆明治理超限超载的严峻形势,昆明市多部门联动,从今年9月20日到12月31日期间开展治理超限超载”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在昆明市辖区范围内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行驶较多的交通节点和路段,开展不定期、不定时的集中整治行动。
记者:“百日集中整治”的集中整治对象是什么?
陈勇:昆明市的治超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近几年逐步达到了超限运输率控制在4%的标准。但近来,一些大型重载货车车货总重超55吨的情况有所抬头,这类严重超载行为对公路桥梁的破坏很大。云南省的公路桥梁比例较外省要高出很多,省交通运输厅早在2010年就出台了严禁车货总重超55吨的超限超载货车行驶云南公路的公告。“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之一就是杜绝车货总重超55吨货车驶入公路。
其次,车货总重在55吨以内但超限超载达100%以上的货车也是严厉打击的对象。这些严重超负荷的货车,极易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缩短道路使用周期,给人民生命财产及货运从业者自身带来极大的损失。
记者:“百日集中整治”的时间和阶段,涉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陈勇:“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从9月20日到12月31日,昆明市各县区按东南西北分为四个片区开展工作,时间上分为四个阶段:从9月20日到9月30日,由各片区牵头单位负责成立片区集中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有针对性地制定片区联合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完善区域联动工作措施。第二阶段从10月1日到10月20日,各片区针对实际情况在各层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第三阶段从10月21日到12月20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车货总重55吨以上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控货运源头企业超限超载运输出厂;严厉打击非法改装修理装配行为;严厉打击路面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第四阶段从12月21日到12月31日,总结行动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治超工作提出可行性措施。
记者:行动取得了哪些成效?
陈勇:我们在各个固定治超站点对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货车进行严厉查处,严格执行卸载后才能上路的规定。石林县大屯超限超载检测站、豆黑堵漏点以及昆明公路管理总段下辖的石林县检测站,查处108辆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货车、劝返81辆、卸载27辆,使严重超载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在运政对货运源头企业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管理中,寻甸县运政分局派出执法人员对年货运量超50万吨的先锋露天煤矿实行驻站管理,同时通过金锁检测站对上路超限超载货车进行检测卸载管理,使出厂、上路的超限超载货车减少了很多。
在严厉打击路面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中,西山区路政大队基本上每周在辖区超限超载运输较为突出的路段开展多部门合作的集中整治行动,从早上10点坚持到晚上10点甚至更晚;集中整治间歇,路政大队执法人员还在几个节点开展不定时整治行动,辖区内的超限超载运输状况极大好转。
以上仅是此次“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缩影,其他片区还开展了30多次集中整治行动,治超工作取得明显成果。
建长效机制 防超限超载“回潮”
治超工作是一项艰苦而长期的工作,“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旦松懈很可能很快“回潮”。云南作为西南桥头堡,昆明市作为东南亚及国内货物集散地的地位将逐步奠定,对超限超载运输的管理和治理依然不能放松,陈勇表示:应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记者:在“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中,还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
陈勇:第一,年货运量50万吨以上的企业需加强派驻人员监管,但昆明市这样规模的货运企业很少,绝大部分是量小、分散的企业,其源头治理存在盲区, 且管控难度特别大。第二,依法从严治超与市场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突出。第三,在路面治超中,严管重罚与社会稳定之间的矛盾也比较突出,依规查处和卸载难度极大,以罚代管现象比较普遍。第四,市、县(区)两级治超人员十分有限,远远不能满足治超工作的需求,引入协勤机制又存在诸多弊端和风险。
记者:“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后如何保持已经取得的治理效果?
陈勇:还是要从建立长效机制着手。第一,源头管理是治超的第一道防线,管好了可以减少路面治超的工作量和难度。类似山西省信息化源头监管的模式需要较大投入,以昆明市当前情况一时难以解决,目前可充分发挥政府统筹监管的作用,积极整合交通、公安、工商、运管、安监等部门的资源,把好车辆修配改装、经营许可、从业资格、营运证与驾驶证管理、注册年审、市场准入、货物装载等关口,对货运源头企业、厂矿、运输企业、驾驶员的违法管理责任实施有效监管,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厂、载货、上路,把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遏制在源头,阻断在第一道防线之外。
第二,依法将治超站作为新建公路的附属设施,做到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建设多功能卸货场地,尽可能实现对超限超载车辆就地检测、就地卸货、就地处罚。
第三,2014年,昆明市借鉴外地经验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下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信息抄告处理的通知》,为有效推进“三证”管理、源头监管和责任倒查奠定了基础。全市治超成员单位应大力落实,加快推进超限超载车辆违法信息抄报处理软件的开发运用。
第四,通过此次“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治超平台,为下一步治超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五,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科学组织道路执法行动,要突出巡查重点,对容易发生恶意冲卡、暴力抗法、蓄意堵路的地点和区域,公安机关要适当增加警力,切实维护好治超检测站点的秩序。(都市时报首席记者 黄朝红)
编辑:沈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