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动车拟备案登记 不登记又拿不出有效证明的予以扣押
29.07.2016 16:42
本文来源: 云南网
昆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拟对二轮电动自行车开展备案登记,按照“一律无偿备案登记,一律自愿有偿安装防盗装置和办理商业保险”的原则进行。即日起到9月30日,对这一通告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在8月8日进行听证。
届时,全市电动车所有人需自行下载安装“电动车防盗软件”,按照软件提示要求填写车辆所有人或委托代办人信息、车辆信息等内容进行财物备案预登记。不能进行手机预登记的电动车所有人,也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购车发票(或盖章收据)原件直接到派出所指定的备案登记点开展预登记。预登记成功后,电动车所有人再到指定的备案登记点,经公安机关查验相关证明及车辆后予以备案,领取《昆明市二轮电动车财物备案登记证》。
对无法提供有效购买证明的,经公安机关排除对车辆涉案嫌疑后,确系个人所有,且所有人本人当场签署统一格式的《电动车来历承诺书》后,视情况予以备案,领取《昆明市二轮电动车财物备案登记证》;对不能排除涉案嫌疑的电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开展相关调查。
开展备案登记期间,公安机关将同时开展路面检查工作。待通告正式实施后,公安机关将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对未办理电动车财物备案登记,且无法出示有效证明的电动车,按照有关法律,依法予以扣押,查明来源后依法予以处理。
春城晚报记者 何瑾
本文来源: 云南网
29.07.2016 16:42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