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环保投诉电话无人接听将追责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昆明市环境监察监测工作会上获悉,昆明环境监察工作将认真开展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考核、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等工作,今年起市级环保部门将对行政区域内30%以上县区进行环境稽查。
据了解,去年,全市出动环境监察人员进行了9000多次现场环境监察,做到市级每季度监察1次,督促县级每月督察1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0件。全市优级天数100天,良好254天,空气质量达标率达97%,在环保部公布的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中排名第9,重点水域水质也逐步改善。
今年,全市将继续抓好环境监察工作,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保法》。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完成对所有排污单位的大排查,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监管薄弱环节。今年起,省环保部门每年要对本行政区域内30%以上的市和5%以上的县区进行稽查,市级环保部门要对下级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稽查,并对本行政区域内30%以上的县区开展环境稽查,重点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和反复投诉问题进行后续督查,加强对整改情况和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重点加强对全市水环境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以及重点污染、涉危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产业处置企业、火电、钢铁、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的监察力度,主要针对全市114家国控重点企业以及96家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企业。
同时,要依法及时处理好“12369”环保投诉,12345市长热线反映的环境民生问题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去年“12369”环境污染投诉较上一年同期下降了2%以上。全市还对各县区“12369”环保热线接听状况进行了抽查,发现部分县区电话无人接听,今年若不整改,将追究相关责任。
此外, 明年1月1日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将全面实施,没有建成空气自动站的县区要加快进度,要加快昆明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体系建设,确保今年10月1日前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建设并试预报。(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
编辑:范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