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率先建成青少年司法保护配套体系
17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组来昆检查督导昆明市青少年权益服务工作。作为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城市,昆明率先构建的青少年司法保护配套工作体系,让部分青少年失足涉法后能回归社会。
在西郊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陈林(化名)正与社工欢快地做着互动游戏。17岁的他和伙伴酒后滋事,无故殴打一名路人,致使路人溺水身亡。事后,陈林主动投案自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据新《刑事诉讼法》决定对陈林予以附条件不起诉,但陈林却面临着半年的考验期。在征求了陈林本人和父亲的意见后,他来到了昆明市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
在基地,陈林有专门的宿舍、活动室,还有专人为他们做饭,并有专业帮教社工对他们展开励志教育、人生规划、团体心理辅导、个案心理咨询、亲情关爱等帮扶活动。通过一系列帮扶以及社工对陈林出具的社会背景调查报告,检察院将以这份调查报告为重要依据,决定是否对其进行起诉。
观护教育正是团市委携手公、检、法、司等部门一同构建的青少年司法保护配套工作体系中的一部分。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团市委提出了“确保三年内全市所有县(区)全部完成闲散青少年、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省级试点经验推广”的目标。
去年3月,昆明成立了西南地区首家由团组织孵化的民办社工机构——昆明市红嘴鸥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组建专兼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50余人,并委托该服务中心建立了“常青藤之家”——关上中心区社区、金殿中学、五华区看守所和昆明市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4个社会工作站。由专业社工进驻针对闲散青少年、有不良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困难青少年等分别制定服务项目,由此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截至今年5月,昆明全市共招募合适成年人800余人,收到办案机关《委托函》2621份,派遣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2942次。
同时,与市中院、市检察院合作,承接其对附加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帮教、对涉诉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和社会背景调查等工作,共对19名附加条件不起诉未成年进行了考察帮扶,对涉诉未成年人心理干预40余次,完成社会背景调查12份。(昆明日报 记者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