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残疾人托养项目今年实行新模式
为解决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托养问题,从今年开始,昆明市将全面实行政府购买托养服务,首批1200名家庭困难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由专业的托养机构通过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三种方式开展针对性服务,政府按每人每年1500元至3000元的标准补助托养机构。
截至2016年12月底,昆明市共有持证残疾人121322人, 其中智力残疾人9261人,精神残疾人13121人,多重残疾人4082人,二级以上重度肢体残疾人11379人。这部分残疾人长期需要依靠家庭或亲属的供养和照料,同时还需要长期服药、护理,经济支出很大,致使家庭负担沉重,绝大部分家庭处于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同时还给家庭成员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照看一个人,致贫一家人,拖累一群人”的现象。此外,以家庭照料为主的看护方式,既缺少基本的康复技术,又难以享受专业机构提供的康复服务。因此,建立一定数量的残疾人托养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质的托养服务势在必行。
市残联结合实际,从2008年开始至今,共投入托养资金1637多万元,并与32家托养服务机构签订了委托协议,累计为20000余人次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
从2017年开始,昆明市残疾人托养项目将不再采取发放现金的方式,而是采取政府购买托养服务的新模式进行。按照近日下发的《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政府购买托养服务实施方案》,2017年,昆明市将在全市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政府购买托养服务。
现年48岁的富民县大营镇麦竜村委会大麦竜村村民李红(化名)是今年政府购买托养服务的受益者,她双目失明,为精神一级残疾,丈夫多年前去世,孩子常年不在家中,由年迈的婆婆送饭,长期卧在一个破旧沙发上,家里脏乱不堪,大小便失禁。
日前,富民县残联和富民县康宁弘济精神病医院医护人员来到她家,花费5小时,为她洗澡、理发、修剪指甲,并为她换上干净的衣服;同时,还为她清理住处,对房间消毒、购买新床、换新被褥;服务过程中,还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让李红从满身污秽、衣衫不整的失常状态变得干净、整洁起来。
拓 展
什么是政府购买托养服务?
政府购买托养服务是指由政府补贴,委托经过专家评审通过的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政府购买托养服务的主体是谁?
政府购买托养服务的主体是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政府购买托养服务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采取什么模式?
政府购买托养服务采取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三种模式开展。
服务对象是谁?
政府购买托养服务对象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 二是拥有昆明市户籍,持有昆明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智力、精神和重度(一、二级)肢体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16—59周岁),且无业。
服务内容有哪些?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社会组织如何申报托养项目?
为引导和鼓励助残社会组织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特需化、专业化服务,市残联首次建立了托养项目网络申报平台,建立了托养专家库,制定了机构全托、日托和上门服务三套评价指标体系,召开了托养项目专家评审会。鼓励社会机构公平参与网络申报,所有申报机构平等参与竞标。目前,共有55家社会机构和单位参与申报,经专家评审,最终有35家机构与县(市)区残联签订托养合作协议。(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