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森警赴哈尔滨 揪虐鸥男子罚款5000元"引热议

08.02.2015  20:54

  “我们给游客拍照,是拍海鸥飞到游客身边的照片,一旦出现游客抓鸥,其他海鸥就都吓跑了,好久都不会回来,影响其他游客观赏。处罚伤鸥者,大快人心!”——耿家清

  昨日,晚报报道了昆明森林警方赴哈尔滨寻找去年12月16日在海埂大坝虐鸥男子扈某,并对其罚款5000元。为了一只海鸥,从昆明不远万里赶赴哈尔滨开出虐鸥罚单,这有必要吗?

  “处罚‘很解气’,我们太高兴了!在海埂大坝上抓海鸥的游客屡见不鲜,昆明也应制定相关法规处罚伤害海鸥的行为……

   耿家清:看到伤鸥者被罚,很欣慰

  耿家清,曲靖会泽人,在昆生活已10多年,从事“掌上海鸥”专业摄影3年。

  “伤鸥男子50多岁,戴着墨镜,操外省口音,他用面包吸引来海鸥后,一把将其紧紧抓住。看到他将海鸥翅膀折断,我很难过……”回忆起当初扈某伤鸥情景,耿家清依然记忆犹新,“看到这一幕,我就对他说:‘海鸥是国家保护动物,请不要捉它,请你放了它’。但男子称:‘你们管不着,我要把它带回家,尝尝野味。’

  耿家清介绍,随后,男子把海鸥装在帽子里,裹进衣服,快步走下台阶。这时,在大堤上负责保洁工作的一位老人拉住了他,让他放掉海鸥。无奈之下,男子才将藏着的海鸥拿出来扔在地下。此时,海鸥被男子折断翅膀,血流不止,已不能飞行。看到海鸥受伤,男子跑了。“这一过程被我抓拍下来,并拍下他乘坐的旅游大巴车牌。

  耿家清说,男子是外地游客。导游在这件事上也有一定责任,事先应提醒游客不要伤害海鸥。

  随后,这只受伤海鸥被护鸥队员带去救治,但因医治无效死亡。耿家清说:“看到伤鸥者受处罚,很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