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未成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 教育缺失成主因
05.05.2015 14:47
本文来源: 云南频道
中新社昆明5月4日电 (王艳龙)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发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情况报告”白皮书显示,近年来,涉罪未成年人呈现低龄化趋势,主要罪名是盗窃、抢劫和故意伤害。
昆明中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第二批设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试点法院之一。昆明市两级法院2014年生效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数为464人,占全部被告人数的7.6%。其中男性未成年被告人达444人;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占91.6%;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占比高达86.2%。
白皮书指出,近年来,涉罪未成年人呈现低龄化趋势,甚至出现了“危险的14岁”现象,作案手段趋于残忍,残害被害人肢体甚至杀人灭口。未成年人犯罪以侵犯财产案件为主,其中抢劫、盗窃较为突出,故意伤害、强奸、运输毒品等案件数量也较多,犯罪形式呈现出团伙化特点。
白皮书认为,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最主要诱因是家庭缺陷。少年庭审理的刑事案件中,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普遍存在着单亲、家庭暴力、父母素质低下、教育方式欠缺、父母子女关系冷漠、父母忽视子女品德教育、留守儿童等情况。
此外,学校教育的缺失导致辍学后监管缺位,社会文化监管不到位带来生存环境恶劣,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不成熟引发冲动、自控能力弱等问题,亦是导致未成年犯罪的重要原因。
昆明中院审判委员会专委蔡顺斌表示,法院将创新案件审判方式;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强化未成年人辩护制度;创新涉少民事案件审理思路及方式等,用天平守护青春。
蔡顺斌建议,推动《家庭教育法》等相关立法的出台,以法律的形式督促监护人履行好教育监护职责。设立儿童关爱中心,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加大对网吧、酒吧等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现象的规制力度,为未成年人成长塑造良好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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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2015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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