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有了污染源普查“一张图”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昆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本掌握了全市各类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从普查公报看,在水污染物化学需氧排放、大气污染物及工业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中,工业源排放占了较大比重。
作为全国两个开展普查全面试点的省会城市之一,昆明市率先在全省启动清查工作,设计开发了相关软件工具。此次普查形成规范统一的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了昆明市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形成污染源普查结果“一张图”,为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提高环境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支撑。
2017年至2019年,经全面普查:
全市水污染物排放量
化学需氧排放量55382.48吨,其中,工业源排放2968.58吨、农业源排放24824.8吨、生活源排放27230.35吨。氨氮排放量4239.26吨,其中,工业源排放127.94吨、农业源排放359.68吨、生活源排放3733.82吨。
总氮排放量10605.02吨,其中,工业源排放543.37吨、农业源排放3469.24吨、生活源排放6555.59吨。
总磷排放量748.13吨,其中,工业源排放68.66吨、农业源排放427.65吨、生活源排放250.49吨。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氧化硫排放量3.82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3.27万吨、生活源排放5414.85吨。
氮氧化物排放量10.38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3.08万吨、生活源排放1548.79吨、移动源排放7.14万吨。
颗粒物排放量9.36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8.26万吨、生活源排放8863.84吨、移动源排放2153.96吨。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4.8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1.18万吨、生活源排放16473.92吨、移动源排放1.97万吨。在移动源中,机动车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氮氧化物3.49万吨,颗粒物417.58吨,挥发性有机物1.61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558.38万吨,综合利用量2114.76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23.24万吨),处置量2450.85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99万吨),本年贮存量17万吨,倾倒丢弃量0吨。
危险废物产生量91.55万吨,综合利用和处置量92.8万吨,年末累积贮存量4.23万吨。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城镇污水处理厂53个,处理污水7.02亿立方米;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7个,处理污水1112.09万立方米;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61个,处理污水565.12万立方米。
垃圾处理量211.48万吨,其中,填埋22.42万吨,焚烧187.64万吨,其他方式处理1.42万吨。1个危险废物处置厂、1个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实际处置利用危险废物25154吨。(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