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曝光一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典型案例

01.04.2022  13:52

来源: 昆明日报   

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批疫情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违法行为,涉及农贸市场、药店、餐馆等经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要求、进口冷链食品不符合防疫要求等问题。

下一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防控流于形式的,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对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请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发现相关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市场被要求整改

3月30日,西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未名城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市场未严格落实消费者进场扫码的防控措施。因该市场经多次教育、督促整改,仍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法人员责令该市场立即停业整改,对其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月27日,昆明经开区大冲集贸市场因值守人员未严格查验健康码,导致阳性病例进入市场购物,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昆明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已责令市场停业整顿。

3月30日,呈贡区市场监管局对幸福小区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市场内部分经营户未佩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市场一侧的店铺与市场内部相贯通,人员随意出入。执法人员立即对市场开办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立即整改。

进口冷链食品未进集中监管仓

2经营单位被处罚

近日,有群众举报,官渡区关上蔬菜交易市场内有经营户销售未按规定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经官渡区市场监管局核查,当事人未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检查、报告等规定义务,在知晓发生涉疫事件后,未在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五华区市场监管局检查挤不拢餐厅时,发现该餐厅在售的进口冷链“冷冻猪去骨带皮五花肉”未进集中监管仓,依据规定没收36.8公斤产品,并对当事人进行罚款。

产品标识等不合格

2经营单位被处罚

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昆明万发生鲜农贸市场内有经营户擅自屠宰活禽,且不能提供有效检疫证明材料。执法人员责令昆明万发生鲜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农贸市场内宰杀活禽的违法行为,并给予30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在检查中发现,昆明市高新区庆丰果行果品店经营的泰国小菠萝(共7公斤),进货时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未赋有“云智溯”二维码。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元。

卖“一退两抗”药未实名登记

2药店被处罚

日前,官渡区市场监管局对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新亚洲水晶堡分店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销售“一退两抗”药品没有实名登记,未使用“云流通公共服务”小程序扫码上传,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近日执法人员再次进行检查,发现该药店依然存在未严格执行“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的问题,已进行立案查处。

3月30日,盘龙区市场监管局对江东花园云南瑞联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一例购买药品人员名字和实际处方名字不一致的案例,执法人员对该药店给予警告。

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

4经营单位被处罚

近日,呈贡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云南灵骏药业有限公司呈贡区沿河路店检查,发现该药店未严格要求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未对进店人员进行登记,执法人员责令其停业整顿。

近日,西山区市场监管局对龙门社区山邑村川香餐馆进行检查,发现该餐馆未严格落实进店扫码测温,未配备测温枪,并涉嫌经营加工售卖“滇池鱼”,现已责令该餐厅关停,并进行立案查处。

近日,盘龙区市场监管局对阿子营彩虹桥罗非鱼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严格落实进店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在水源区(一级区)内开设餐饮店,执法人员责令其停业整顿。

3月30日,官渡区市场监管局对银海金岸广场大城小面小吃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严格执行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执法人员责令其停业整顿。

销售过期医疗器械

1诊所被立案调查

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对呈贡区尹忠诊所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诊所西药柜上有10盒过期医疗器械,且无法提供购进票据、进货查验记录。执法人员责令诊所改正行为,扣押相关产品,并进行立案调查。(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