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晋宁“10·14”征地事件处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3年10月22日,昆明晋宁县晋城镇广济村部分村民受少数不法分子的煽动、蛊惑,聚众堵截公路、打砸烧车辆、非法拘禁和围攻殴打执法人员以及无辜群众。今年10月14日,晋宁县“晋城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在建项目施工过程中,企业施工人员与富有村部分村民发生冲突,造成8人死亡(施工方6人、村民2人),18人受伤。
“10·14”事件发生后,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陈豪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昆明市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平息事态发展,全力救治伤员,做好死者家属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查清原因,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特别要求各级领导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带着化解矛盾问题的勇敢担当,限期解决问题,让昆明稳定和谐,让昆明人民满意。
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昆明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省、市领导靠前指挥,依法处置富有村“10·14”事件,同步推进广济村“10·22”事件处置工作。截至目前,“10·22”事件案件侦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10·14”事件的善后处置、群众工作、案件侦破、伤亡人员家属安抚等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昆明市委作出《关于对晋宁县富有村“10.14”事件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党政纪立案的决定》,对有关单位和1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党政纪立案查处。
昆明市委、市政府认为,这两起事件充分暴露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群众路线践行不到位,群众工作能力不强;领导干部作风漂浮,缺乏敢于担当的精神;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不实,维护稳定的能力不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不强,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淡薄等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昆明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级各部门要以“10·14”事件为警醒,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13类影响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抓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深入查找践行群众路线的差距和不足,思想认识不深刻的要“回炉”,问题查摆不准确的要“补课”,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返工”,切切实实站稳群众立场,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有效解决群众突出困难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树形象、聚民心、促发展。
昆明市委决定,坚决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大力抓好基层组织班子建设,着力提升基层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基层基础的保障力度,将党中央提出从严治党,夯实基层基础,构筑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发出号召,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高扬法治大旗,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用法治手段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昆明市表示,将继续加大“10·14”事件的案件侦办力度,对组织、实施、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彻底清除危害社会、祸及群众的“毒瘤”,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