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故3责任人23日受审
去年9月26日,昆明明通小学发生一起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共造成6名小学生窒息死亡、30余名小学生不同程度受伤。事发后,盘龙区原副区长陆佳、昆明市教育局原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教育局原局长李谦等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了免职处分。而明通小学原校长李岚、分管后勤和安全工作的原副校长杨霖、原体育教师李鹏程,则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记者昨日从盘龙区人民法院获悉:今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将以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对3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6名遇难小学生家属,也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明通小学原校长李岚
女,今年54岁,大专文化
侦查认定
作为该校法人,深知校园安全责任的重大,自2003年变更宿舍楼为午休楼后,未能履行职责,明知午休楼楼道狭窄,存在安全隐患,且在有关部门对学校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已明确提出安全隐患但未引起重视,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险发生。
明通小学原副校长杨霖
男,今年41岁,主要分管学校后勤和安全工作
侦查认定
作为负有安全责任的副校长,明知午休楼楼道狭窄,在日常检查中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未履行检查监督职责。虽然制定了管理制度,但没有落实具体责任人,缺乏监督,敷衍了事,措施不得力,未及时上报。案发当天,对于值班教师是否在岗未能落实,造成严重后果。
明通小学原体育教师李鹏程
男,3人中最年轻的一个,年仅27岁
侦查认定
明知平时楼道内学生拥挤的情况,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不及时向上级报告,仍将海绵垫放置在狭窄的楼道内,由于海绵垫的倒塌直接造成了学生伤亡的严重后果,负有直接责任。
2014年9月29日
3人被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刑事拘留
2014年11月3日
3人被盘龙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4年11月20日
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3人被移送盘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5年2月10日
检察机关对3人提起公诉。与此同时,6名被害人家属,也依法委托了诉讼代理人,提起了刑事附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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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