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223人因“为官不为”被问责

24.03.2016  14:34

  昆明市委日前公布《中共昆明市委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就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和相关具体问题,通报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等共4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据了解,昆明市委深刻汲取仇和、张田欣、高劲松和李喜、谢新松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沉痛教训,制定了《中共昆明市委领导班子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市委领导班子5类30项具体责任、主要负责人11项责任,把主体责任压实抓牢。把主要任务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22项重点工作65项具体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约谈13家责任单位、向21家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全年谈话函询267件351人次,对反映失实的369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了市人防办原主任尚建国,富民县政协原主席毕宏,五华区原副区长李映辉,官渡区原副区长、公安分局原局长韩玉彪,晋宁县原副县长张兴华、汤庆云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889.61万元。全面开展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查办农村“三资”管理、城中村社区违法建设等领域的腐败问题238件,处理299人。

  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7起,处理12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77人;在全市范围内对5批32起典型案例59名责任人进行了通报。全市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34件,处分39人。

  对国土、林业等8个执法领域的823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对61件不合格的要求执法部门限期整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方案》,共出动执法人员961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20818户,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502件,取缔无照经营154户。

  针对“怠政、庸政、惰政现象突出”问题,昆明市出台了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问责规定,制定了《关于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对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环境”“庸懒散拖”“审批难、办事难”“滥用职权、办事不公”“怕担风险、怕担责任”等4种“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共问责处理223人。

  在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方面,清理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问题54个(件),调查处理98人。发挥“12380”举报平台作用,对“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拉票贿选”“跑风漏气、封官许愿”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零容忍,倒查“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县处级干部37人。(云南日报 记者李菊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