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旅发委邀市民参与整治旅游乱象

09.10.2014  20:47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张杨 10月9日上午11点,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春城热线,与听众、网友交流了旅行团不合理低价竞争、旅客被迫消费等旅游投诉方面的热点问题。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成员、支队长张波表示,昆明市正在重拳整治旅游乱象,市民如遇旅游违规问题,不仅可以向质监部门进行投诉,还可直接拨打投诉热线96927,一起来监督、维护昆明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

    去年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旅游法》颁布实施近一年来,旅游市场总体大势向好,但依旧存在些许瑕疵。张波表示,《旅游法》的出台,对维护游客的消费权益、规范旅游行业秩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昆明市旅行社行业一直处在市场波动与产业调整的时期,由于接待价格大幅度提升,很多客源市场不认可,导致游客接待量大幅度下降。为了争夺有限的客源,在重新建立市场格局的竞争中,不合理低价竞争自然又成为了最有效的筹码。今年8月份开始,昆明市按照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联合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市地税局共同开展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和低于成本价提供旅游服务的专项整治工作。

    张波表示,目前昆明市关于违规低价组织旅游活等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已逐渐显现,旅游投诉的比例也相对下降。今年1—6月,昆明市旅游投诉中心接听旅游咨询、举报、投诉电话5151个,与2013年同期的6340个相比,下降了18.8%;受理旅游投诉案件153件,与2013年同期的178件相比,下降了14%。旅游投诉下降无疑是个好消息,但从投诉内容来看,旅行社、导游、购物店,依然是旅游投诉的重点,这三项在上半年旅游投诉中的占比竟达87.5%。节目中,主持人也提供了一些游客被强迫消费的案例,对此,张波也作出了回应:导游在带领游客旅游的过程中出现的强迫消费以及购物商店给导游提供人头费等相关行为都是法律严格禁止的。今年,昆明市旅游发展委会和昆明市工商局联合推出了两个部门监测一日游的合同文本,目前已经推行使用。要求旅行社在合同示范文本条款中必须注明购物地点、购物时长及自费项目。如果在旅游过程中出现了合同中未注明的消费、购物项目,游客可以向质监部门进行投诉,还可拨打96927投诉热线进行举报。

    张波还提醒市民,选择参团旅游时,首先要确认旅行社的资质和经营范围,查看《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册的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是否相符;其次选择旅游产品要合理消费,应按实际情况而论,从价格、接待标准、包含的内容、行程安排是否合理、内容表述是否清楚等几个方面综合比较,不能简单地以价格衡量一个旅行社和旅游产品的优劣;第三要认真查看并签订旅游合同,索要并保留好发票。此外,合同的条款要仔细阅读,清楚了解团费包含哪些旅游项目,明确接待标准和日程安排。当服务质量出现问题时,首先与旅行社联系,要求旅行社履行服务承诺,及时消除侵权行为,并积极取证并收集好证据,向旅行社属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旅游质监机构投诉。“旅游乱象的整治不是靠一部法律或者一个阶段性的专项整治就可以解决的。需要旅游企业、旅游行政部门、旅游监察部门及旅游消费者共同维护旅游市场,才能使旅游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张波最后说。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