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整改环保问题确保“三个满意”
昆明在建工地普遍设有降尘设施。 记者李海曦摄
昆明市环保局消息,为全面落实去年年底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督察意见整改工作,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责任区分、责任到人,制定了整改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确保“三个满意”,即:处理结果省委、省政府要满意,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满意,人民群众要满意。
今年初,针对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或规划修编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昆明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不能如期发挥治污作用、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不足等14个重点难点问题,昆明市下发督办通知进行督办。今年3月,针对部分建制村未完成环境综合整治问题,再度下发督办通知,要求针对本地区情况加快整改进度。今年4月,昆明市政府目标督促办公室针对前期省第四督导组督导“阳宗海华侨城高尔夫整改项目”和“昆明七彩云南古滇文化旅游名城‘水军府’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立项督办。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昆明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一进行研究,加强了督察督办和现场检查。为切实掌握整改工作进展,确保整改效果,昆明市按照时间节点顺序列出整改内容,制成图表,实行挂图督战。加强了部门间联动执法力度,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全市建立纪检、环保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昆明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问责办法》《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办法》,坚持“三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的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处理不到位的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不放过,严肃查处并进行责任追究。
截至目前,对涉及昆明市的问题,按照规定时限,各项整改工作正顺利、高效推进。据悉,昆明市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时间节点要求、整改质量要求、有关程序要求,持续加大对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察督办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上级部门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集中力量,直面难点,铁腕执法,及时查处,对责任人严肃处理,问责到位。同时加强对整改问题的跟踪检查,坚决杜绝问题反弹。(昆明日报 记者王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