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提前淘汰黄标车 最高补贴1.2万元

03.03.2017  10:07

    日前,《昆明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送审稿)》经昆明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办法,在昆明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符合“有使用年限的车辆在达到强制报废期提前一年以上淘汰的,或者无使用年限的车辆申请报废的”两种条件之一的,区分载货汽车和载客汽车及不同的车型,给予每辆车4000元~12000元差别化补贴。

    根据办法,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机动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机动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使用年限是指《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的使用年限。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补贴全额发放;未完成申报流程的,不再发放补贴。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承担,由环保部门兑付。有申请需求的车主,可以在昆明市、各县(区)政府、各区环保部门网站查询、下载相关资料。

     补贴标准

    载货汽车

    重型车辆补贴12000元/辆

    中型车辆补贴9000元/辆

    轻型车辆补贴6000元/辆

    微型车辆补贴4000元/辆

     载客汽车

    大型车辆补贴12000元/辆

    中型车辆补贴8000元/辆

    小型车辆补贴5000元/辆

    微型车辆补贴4000元/辆(云报全媒体 记者李超)

编辑:谭石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