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认定21所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18.01.2015  11:35

    记者近日获悉,昆明市教育局拟认定五华区韶山小学等21所学校(园)为昆明市2014年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据了解,这21所示范校在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的基础上,还把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管理常规和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公示时间从19日起至25日,如对被公示学校有意见或举报,可向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语管处反映,电话:63167610,传真:63182686,邮箱:[email protected]。(实习记者 李思家)

编辑:范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