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扩大禁燃区域 下月听证

04.03.2015  11:03

    昆明市环保局决定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称禁燃区)范围,并制定了《关于扩大昆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听证稿)》。《通告》将于4月2日下午在呈贡区市环保局312会议室举行听证。

    有意参加听证的市民3月13日前可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信函报名寄至: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323室,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编650500);传真0871-64145148;网上报名请登录昆明市环保局网站(www.kmepb.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邮发至[email protected]

    《通告》规定,禁燃区除2008年11月1日施行的《昆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中划定的范围外,增加碧鸡办事处和马金铺办事处所辖区域。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熔炉等燃烧设施。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的企、事业单位于2015年12月31日前淘汰或搬迁,或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违者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罚。(记者 李婧)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