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为购房者信息安全“上锁”
新华社发
针对昆明市购房者(购房者本人及其近亲属等家庭成员)信息被泄露,购房者屡屡遭到广告骚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维护购房者信息安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日上午在昆明理工大学新迎校区专家楼宾馆就《关于进一步加强购房者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听证稿)》进行听证。拟规定:房地产开发、房屋装饰装修、房产中介等相关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未经购房者同意,不得向购房者发送广告信息、拨打推销电话。
案例
1.提公积金当晚接装修电话
谭女士新买了一套住房,前久去办理完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当晚就接到一家装修公司的电话询问是否需要装修。谭女士反问是从哪里弄来她个人电话的,对方直言是买来的。之后几天谭女士都会莫名接到不同中介和装修公司的电话。
2.咨询过一个中介 1天被推销10多次
张先生想改善住房,前不久拨打了本市某中介人员的电话咨询房源,由于价格不合适就放弃了。但之后却接连接到该中介公司不同人员的电话询问是否要买房,从早到晚一天接到10多个电话。“我比较反感这样的行为就挂断了电话,但之后这样的骚扰接连不断,有一天我就拨打了市长热线反映。但回复说只能通过和通信运营商联系,将来电号码列入黑名单,可是这些电话号码每个都不相同,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了。”
听证规定
购房者:接到未经同意的推销电话可举报起诉
该听证稿指出,购房者信息涉及单位收集购房者信息时,不得有下列行为: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本人书面同意,披露购房者信息;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本人书面同意,将所掌握的信息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此外,房地产开发、房屋装饰装修、房产中介等相关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未经购房者同意,不得向购房者发送广告信息、拨打推销电话。
购房者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信息被购房者信息涉及单位泄露;针对购房者特定个体受到房地产开发、房屋装饰装修、房产中介等相关企业或个人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骚扰的,可以向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举报;造成侵权损害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