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律师告宣天公路收“天价过路费”

07.06.2016  03:07

发布时间:2013-11-07

  ■  都市时报记者  孔德怀

  “进出4公里,收费24元,这真是天价过路费”。云南衡炜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智感觉不公平,起诉宣(宣威)天(天生桥)一级路收取的过路费太高,曲靖麒麟区法院已经以服务合同纠纷立案受理。

  原告

  走了4公里交费24元

  诉求退还22.72元通行费

  宣天一级公路总长度约75公里,是从宣威前往曲靖的必经之路,主道途经两个收费站,一个在沾益境内,一个在宣威境内,一类车每站每次缴费12元,也就是说,这条路的通行费共计24元,平均每公里约缴费0.32元。

  但朱智表示,  10月14日11时33分,他驾驶一辆云A牌照轿车,从宣威市驶出,经宣威市板桥镇收费站进入宣天一级公路,缴费12元。行驶约2公里后下入板桥镇。大约9分钟后,他又从板桥镇驶出,经板桥收费站进入宣威市,再次缴费12元。他驾车从板桥收费站到板桥镇往返距离仅仅4公里左右,却缴费2次,合计24元,每公里约缴费6元,收取的通行费明显过高。

  朱智认为,这样的收费行为明显违反了《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之规定,显失公平,是依法可变更的民事行为。特向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退还通行费人民币22.72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麒麟区人民法院前天发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说,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法院决定立案审理。

  昨天,原告朱智表示,这是一个公益诉讼,希望诉讼能推动公路企业收费更加合理。法院应该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如果因为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导致诉求得不到支持,他将通过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不合理的批文,解决这个不合理的收费问题。

  被告

  收费按政府批复执行 

  进出站都要交半程过路费12元

  此案的被告为曲靖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昨天,该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宣天一级路是开放式公路,从2005年开始,根据云南省、曲靖市政府的相关文件批复精神,收费方式是进站交半程过路费(12元),出站再交半程过路费(12元)。公司一直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只要进站,就要交半程过路费,与走多少公里无关。出站亦然。

  根据这一解释,原告走了4公里,缴费24元,符合文件规定。

        司机心声

  进出站都要收过路费  明显不合理 

  据了解,宣天一级路自2005年收费以来,其收费标准和方式一直备受质疑。

  这种进站就要交一半过路费的方式,增加了有车族往返的负担。家住沾益花山的张先生说,他几乎每周都要遇到此案原告的经历。每次回家,一进收费站,就要交12元,走的路也就是几公里,明显不合理。对于律师提起公益诉讼,他十分支持,希望政府能从实际出发,找出一个相对合情合理的办法,而不像现在这样简单执行。

  一名经常往返宣威和曲靖之间的网友还说,宣天一级路路况较差,路面破损严重,经常修修补补的,还要两头收费,有些不合理。

  据了解,宣天一级公路建成全线通车后,过往的车辆驾驶员就对收费站设置、费率等问题产生不满,曾发生过一些冲卡、拒交事件。

  曲靖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5月10日公布实施了《宣威至天生桥一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实施办法》,允许沿线乡镇的车辆实施包交政策,其中一类车(小型车辆)的包交费用为96元/月。对于非沿线乡镇居民车辆的过路费则是严格按照政府出台的文件、政策收取,每次进站、出站都要收取半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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