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开展20件重点突出问题矛盾化解工作

10.12.2014  21:33

  记者近日从昆明市政府获悉,为集中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昆明市从影响全市社会稳定的“146件突出问题”中筛选出20件近期上访突出、影响较大的重点问题,规定由市政府相关领导牵头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据介绍,按照昆明市委常委会关于集中解决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决定,10月15日,昆明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开展集中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共计146件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该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并要求在年底前集中化解完毕。截至12月8日,已化解了33件。但一些长期困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工作进展不大,仍在持续上访,影响面大。为此,昆明市政府从146件突出问题中,筛选出20件近期上访突出的问题,如:原昆纺职工、丰和粮油公司职工、老螺蛳湾拆迁户、下马村拆迁户和购房人、摩玛二期业主上访等问题。这些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多,昆明市政府认为群众反映诉求中一部分属合理诉求,也有解决的政策依据,应该想办法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有的目前无政策依据,但也有一定合理性的,要加强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帮扶救助等措施,防止矛盾升级、叠加。

  由于这些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有些是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单靠县区的力量,无法彻底解决。为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根据昆明市政府领导的分工和有关市级部门的职能职责,将由昆明市政府领导作为牵头领导,相关县区和市级部门作为责任单位,加强20件重点突出问题的矛盾化解工作。

  为使这一工作取得实效,昆明市政府明确规定,市政府牵头包案领导要带案下访,及时深入一线了解责任案件情况,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向群众表明党委和政府的态度,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同时,市政府领导要组织责任单位共同研究,及时开展矛盾化解和稳控工作,防止包保案件因工作不到位再次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此外,昆明市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矛盾化解的方法和时限,有效推动问题的解决。(完)( 记者 和光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