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开展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工作

06.12.2014  11:46

12月5日,从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会议获悉,我市将从今年10月到2016年6月开展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工作。将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即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以确保工程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市情,制定了《昆明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重点工作之一,即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五方主体项目责任人要分别承担什么责任?据介绍,工程项目开工前,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承诺书对“五方”需承担的责任作了具体规定,每个承诺书都有不少于6条的规定,例如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承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等等。

如果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将对“五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例如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如果负责人为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师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严重的,终身不予注册,单位处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等等。对其他几方,《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都做了具体规定。

项目经理违规将被“罚分

省住建厅还制定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对项目经理责任作了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记分制,每次记分分值12分、6分、3分、1分四种。例如,如果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将记12分。记分将纳入我省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并进入诚信体系管理。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即12个月中,累计记分达到12分,将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工程竣工后,还将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并建立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让这份“责任”永久保存。

遏制建筑施工违法转包

此次全国上下开展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都提出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的追究制度,如《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释义(以下简称《释义》)、《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等,对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释义》,如果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依据法规,除责令整改外,将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方案》也指出,要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根据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上报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平台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对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要遏制,开展全面检查。对违法行为除相应行政处罚外,实行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等行政管理措施。

加快诚信体系建设

诚信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根基,《方案》提出,要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为实现全市、全省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省住建厅,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云南省工程建设企业、人员、工程项目、诚信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2015年底基本建成昆明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

方案》还提出,要鼓励新建政府投资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新建的住宅工程率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给予一定政策倾斜。要进一步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施工企业要加快培训自有技术工人,建立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通过各项措施,使全市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据了解,我市一直重视工程质量问题,此次专门成立了以副市长杨勇明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9月4日住建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9月26日省住建厅传达的相关要求,于今年10月开始实施昆明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重点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