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年内将完成20项重点民生改革
案和行政审批改革等一系列重大事项均排出明确时间表。
国企改革
(时限:年内)
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
成立昆明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年底前制定出台《昆明市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推进《昆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立法工作。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
年内制定出台《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管理办法》。支持滇池水务公司、市交投公司上市工作。完成昆明平板玻璃厂的改革重组,争取引进战略合作伙伴重组昆明电缆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行政审批
(时限:年内)
下放10项审批权限到县区
完成行政审批目录梳理,年底前完成清单公布。选取1~2家单位推行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相分离试点。年底前制定出台《昆明市落实全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年内至少下放10
项审批权限到县(区)、开发(度假)园区。
工商登记
(时限:年内)
除特定行业逐步推行认缴登记制
10月底前制定出台《昆明市工商登记制度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注册登记工商人员指导办理制度》《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制度》《新生企业回访服务制度》《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协助办
理注册登记服务制度》。除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27类特定行业公司外,年内逐步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财税改革
(时限:年底前)
推进交通运输业等行业营改增
年底前拟定市对县(区)、开发(度假)园区财政体制改革初步方案。年内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做
好交通运输业、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实行零基预算管理,按要求完成“三公”经费公开。
纪检监察
(时限:12月前)
完善“一案双查”的制度规范
制定实施责任追究“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办法,促使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
10月前完成清理议事协调机构。12月前制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办法,完善“一案双查”的制度规范。
编制管理
(时限:年底前)
出台2014~2017年控编减编方案
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年内制定出台《昆明市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年底前制定出台《昆明市2014—2017年控编减编方案》,在各级党政机关开展
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
公共资源
(时限:年底前)
出台交易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建立起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和监管体制。年内创建成为全国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创新试点城市,年底前拟定出台《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
制改革实施方案》,力争2015年成为全国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创新示范点。
综合保税区
(时限:年内)
争取年内完成申报工作
争取年内完成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完成B区(空港分区)规划编制和围网工作。制定综合保税区负面清单管理、金融创新、通关便利化等优惠政策。年底前制定出台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产业重点、
配套政策、利益分享机制,吸引更多项目入区。
旅游签证
(时限:年内)
实现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落地
完善境外人员往来、旅游签证等方面便利措施,健全在昆境外人员管理机制。年底前组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72小时过境免签工作小组,启动免签信息系统建设,争取年内实现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落
地。届时,共51个国家的人员可申请72小时过境免签入境昆明。
城市管理
(时限:年底前)
一批市政项目逐步推向市场
将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作业等任务逐步推向市场。实行城市管理工作例会制,建立市、区、街道三个层面的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主城区管网修复、管线开挖协调机制,
推动智能交通指挥系统建设。健全城市管理经费市、县(区)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年底前制定出台《昆明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数字化应用管理办法》。年内出台“大城管”体系相关实施方案以及进一步
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的政策性意见。
媒体融合
(时限:年底前)
出台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暂行办法
年底前成立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前制定出台《昆明市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暂行办法》。根据中央和省的统一安排,适时出台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的实施方案。
教育均衡
(时限:12月前)
出台“异地中考”实施方案
11月前出台“小升初”招生制度改革方案。12月前出台“异地中考”实施方案。年内审议通过《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并组织实施。
医师执业
(时限:11月前)
探索建立正高职称医师多点执业机制
11月前出台《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2014版)》。
户籍制度
时限:年内)
出台昆明市主城区落户办法
合理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条件,合理确定主
城区落户条件。年内出台昆明市主城区落户办法,调整完善昆明市统筹城乡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系列配套文件。
社会矛盾
(时限:11月前)
建立信访受理甄别分流办理规程
11月前出台城乡社区(村)服务管理制度。11月前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的受理、甄别、分流、办理等规程。12月前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以及决策责任追究
制度。
污染防治
(时限:11月前)
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年内制定出台《昆明市主城区公共排水设施管理运营模式的实施方案》,11月前出台《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昆明市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5年)》,
12月前出台滇池湖滨生态保护与开发相关制度文件。
干部考核
(时限:年底前)
出台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
年底前出台以实绩考核、日常考核为重点,突出以德为先、改进作风导向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
农村改革
(时限:10月底前)
出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
10月底前制定出台《昆明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深化农业、林业、水利改革和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专项方案与相关配套政策。
公车改革
(时限:年底前)
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
做好公务用车分类摸底,确定取消和保留的车辆数,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制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年底前完成公务用车分类摸底。根据省公务用车改革统一安排,出台昆明市公务用车改革相关方案。
试点县改革
(时限:年内)
启动呈贡综合改革试验区
启动呈贡综合改革试验区,石林县、富民县、宜良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东川区、宜良县统筹城乡发展试点,东川区“三农”金融服务试点、普惠金融创新发展试点,西山区、寻甸县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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