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查办一起武装部长受贿案

29.01.2016  19:55

      武装部长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预征兵家属的钱财,帮助不符合征兵条件的预征兵对象顺利入伍,把征兵工作当成自己谋取钱财的工具。近日,经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该院公诉部门提起公诉,西山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汤某有期徒刑5年。

  今年43岁的汤某原系昆明市某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部长,负责辖区征兵工作。2012年征兵期间,为使预征兵对象林某、苏某顺利应征入伍,二人父母找到汤某帮忙,并分别给了汤某3万元和2280元。汤某在审核征兵对象条件时,让不符合条件的林某、苏某通过审核,顺利应征入伍。

  随后,林某因腰椎间盘膨出被部队退兵,林某父母要求汤某退还3万元,被汤某拒绝。于是,林某父母向昆明市长热线反映,汤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预征兵对象贿赂一事东窗事发。

  接到群众举报后,西山区检察院反贪局积极谋划、迅速行动,在一个月内充分调查取证,成功将汤某涉嫌受贿案侦破,汤某被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