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07.02.2018  10:01

(2018年2月6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喜良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对2018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确定的战略目标,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继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奋力开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

关于昆明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昆明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昆明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昆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昆明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昆明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昆明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昆明市2018年市级地方财政预算。

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拉玛·兴高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对2018年工作的意见,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开拓进取,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努力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奋力开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董国权院长所作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亚锋检察长所作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议案的决议

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议案》《关于把昆明市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议案》2件议案,作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程序的规定》,将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议案办理工作应加强检查,督促落实。